人倫悲歌! 兒子心境糾結悶死中風母 法官這樣判
44歲陳姓男子因照顧臥病母親勞累,卻也不捨將母親送往安養院,選擇將母親悶死,桃園地院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8年6月。(賴佑維攝)
44歲陳姓男子與母親感情融洽,父親過世後更是相依爲命,但母親在2021年11月跌倒後,生活無法自理。陳男把母親送到安養院,卻捨不得無法照顧母親。將母親接回後,發現照顧母親佔據生活,2022年2月將母親悶死,桃園地院給予減刑,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8年6月,可上訴。
桃園地院審理,陳姓男子是翁姓婦女獨生子,母子感情融洽,父親2003年過世後,2人相依爲命住在楊梅。不過母親2021年11月跌倒後,雖送醫治療,但仍因嚴重脊椎側彎、腦梗塞之左側中大腦動脈血栓、右側偏癱導致臥病在牀,日常生活均需他人協助照護,12月返家後,都由陳男獨立照顧。
陳男2022年2月時將母親送往護理之家,但疫情嚴重,家屬難以探視。且母親情緒躁動,自行下牀跌倒。因此陳男辦理退住,把母親接回家中照顧。陳男感受到母親情緒低落,曾討論2人同歸於盡,不過母親未明確答應,陳男因照顧母親佔據大部分生活時間,2022年2月19日清晨,睡不着的陳男,竟拿枕頭蓋住母親口鼻,將母親悶死。
陳男睡着又醒來後,驚覺自己殺死母親,不知所措,飲酒後以全身撞牆、割頸等自殘行爲,並告訴表姐,母親已經死亡,表弟才趕緊報案。
陳男坦承犯罪,法院認爲,陳男是親自照護之勞累,或是專業照護之親情維繫2男間,無法做出妥善之取捨,才選擇以極端手段解決問題。心境狀態實屬糾結,犯意更與一般逆倫弒親之逆子不同,因此給予減刑。審理後判8年6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