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翻盤 陳文忠保嘉縣議員身分
嘉義縣議員陳文忠因妻子蔡錦屏、嚴姓友人等樁腳涉嫌賄選被起訴,經嘉義地檢署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後,一審判處當選無效,陳不服上訴,臺南高分院20日廢棄原判決,改判當選有效確定,全案不得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2022年底九合一地方選舉,嘉義縣議員陳文忠爭取連任時,因妻子新港鄉民代表蔡錦屏等樁腳涉嫌賄選被起訴,嘉義地檢署因此對他提當選無效之訴。去年嘉義地院判他當選無效,陳不服上訴,臺南高分院20日逆轉改判當選有效定讞。
二審認爲,嘉檢所舉羅姓女樁腳在嘉義縣調查站的供述,以及同日在嘉義地檢署的證述內容,經法院刑事庭當庭勘驗調查筆錄的錄影檔案,發現羅女針對嘉義縣調查站詢問是否有買票、是否受蔡錦屏的請託而買票等基本重要事項的陳述內容,前後供述不一,且內容歧異甚大,可信度有疑。
同時,羅女在嘉檢的偵訊內容,也難認蔡錦屏有請託羅女買票行賄的事實;經偵查人員調閱分析蔡錦屏等人通聯紀錄,也未能判別出異常,且經比對亦未發現羅女與蔡錦屏有接觸的蹤跡。
至於羅女在刑庭審理時,也否認蔡錦屏有請託她買票的事實,刑庭就蔡錦屏等人也均已判決無罪確定,此案亦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使合議庭達成心證確信羅女的行賄行爲,均系陳文忠與蔡錦屏的授意而爲之,因此嘉檢主張,陳文忠、蔡錦屏與羅女共同買票行賄,尚屬無據。
此外,嘉檢也未舉證林姓鄰長夫妻、嚴姓樁腳的行賄均是陳文忠授意,亦未舉證3人爲陳的競選團隊成員或樁腳,或彼此具有相當信賴關係,以及陳文忠知悉他們買票行賄的事實,因此嘉檢主張3人的買票行賄行爲是陳的授意並不可採,請求判決陳文忠當選無效,即無理由。
此案嘉檢起訴指出,蔡女於2022年10、11月間透過羅女用現金向選民買票,陳文忠的樁腳嚴姓友人、林姓鄰長夫妻也涉嫌現金買票,除依違反《選罷法》起訴外,也認爲陳文忠身爲候選人,會策畫統籌選戰分工,雖然沒有親自買票,但透過親友交付現金尋求選民支持,仍屬共同賄選行爲,因此對陳提起當選無效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