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龍」張錫銘假釋又落空 5年提14次假釋全遭駁回

「惡龍」張錫銘假釋又落,目前服刑近16年,近 5年提14次假釋全遭駁回。(中時資料庫)

曾犯下國內多起重大擄人勒贖重案的槍擊要犯「惡龍」張錫銘,2007年遭判無期徒刑後在臺南監獄服刑,他從2017年2月起申請假釋,5年來總計提14次假釋申請均遭駁回,今年2月間,他因不服法務部不予許可假釋處分,向臺南地院提起行政訴訟,又遭院方認原處分認事用法並無違誤而再次駁回。

「惡龍」張錫銘假釋又落空,近5年提14次假釋全遭駁回,圖爲2017年監獄開放探親時張錫銘現身。(中時資料庫)

原張錫銘主張自己在監表現良好,多次受表揚,且當時累進分數已進至假釋級別一級之標準,但是原處分卻未考量,顯然違法。

但是法官指出,假釋屬於刑事司法體系基於教育刑理念中的一種裁量性轉向處遇,法務部擁有判斷餘地及裁量權限,並非受刑人達到提報假釋之基本要件時,就要准予假釋出監。

法官表示,矯正署假釋審查委員會還要衡酌整體刑事政策之趨勢,並考量執行中有關事項、犯罪所生危害、有無再犯之虞、社會對其假釋有無不良觀感、對被害人補償等情形,詳細審閱後最後才採無計名投票方式決定否假釋,才能符合社會大衆對公平正義之期待,並達防衛社會安全之效,因此張錫銘主張無法採信。

臺南監獄指出,張錫銘5年來前後申請多次假釋,最近一次是今年2月,但仍遭到駁回,張錫銘爲此向司改會申請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