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險企發公告暫停開展互聯網財險業務 已承保保單權益不受影響

每經記者:袁園 每經編輯:張益銘

《關於加強和改進互聯網財產保險業務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發佈兩週多後,險企開始圍繞《通知》整頓業務、採取行動。

8月27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髮現,渤海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渤海財險)、華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安保險)、安華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華農業保險)、都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都邦保險)、新疆前海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前海聯合財險)等5家財險機構已於近日發佈暫停互聯網業務的公告,並表示後續將做好已承保保單的服務工作。

5家財險機構發佈暫停互聯網業務公告

8月26日,渤海財險發佈了一份落款時間爲2024年8月21日的公告稱,根據互聯網保險業務經營相關監管規定,該公司已暫停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對於已生效的保險合同,該公司將正常履行合同約定的保險責任,並做好理賠等後續服務。

同日,前海聯合財險也發佈公告稱,該公司已暫停開展互聯網財產保險新業務,對於已經承保的客戶,將繼續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保險責任,保障客戶權益。

此前,華安保險、安華農業保險、都邦保險等公司先後發佈公告,宣佈暫停開展互聯網財產保險業務的公告。

華安保險在公告中表示,如有新的保險購買需求,可前往該公司各營業網點諮詢購買;如有其他保險服務需求,可下載華安保險官方APP自助使用線上服務或撥打客服熱線諮詢。

都邦保險表示,已經承保的客戶保單權益不受影響,將嚴格按照保險合同約定履行保險責任,並持續提供保險保障和服務至保險期間屆滿。如果有新的投保需求,可通過其他業務渠道購買。

安華農業保險則表示,該公司自2024年9月1日起全面停售互聯網財產保險業務範圍,涉及互聯網財產保險業務的相關產品在公司自營平臺、代銷中介機構自營平臺等渠道下架,暫停銷售,恢復時間另行通知。

“這是按照監管制度進行的正常披露。”某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而其口中的監管制度正是日前下發的《通知》。

根據《通知》內容顯示,互聯網保險公司之外的財產保險公司開展互聯網財產保險業務的准入要求,即最近連續四個季度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20%,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75%;最近連續四個季度風險綜合評級爲B類及以上;金融監管總局規定的其他條件。

《通知》要求,互聯網保險公司開展互聯網財產保險業務,應符合《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有關條件,且上季度末償付能力、風險綜合評級滿足上述指標。對於不滿足上述經營條件的財產險公司,應立即停止開展互聯網財產保險新業務。整改後滿足要求的,可恢復開展互聯網財產保險新業務。

仍有部分險企還未發佈相關公告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上述發佈暫停開展互聯網業務的財險機構均是未滿足《通知》相關要求的機構。

以渤海財險爲例,2024年二季度末,渤海財險核心償付能力、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分別爲99.84%、158.9%,而一季度末分別爲95.51%和154.82%。風險綜合評級方面,2023年四季度和2024年一季度風險綜合評級均爲C。

不過,仍有部分機構目前還未披露相關通知。按照《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保險公司需滿足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50%,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00%,風險綜合評級在B級及以上,才屬於達標機構。

根據二季度償付能力報告顯示,財險公司最新一期風險綜合評級不達標的共有8家機構,分別是安心財險、華安保險、渤海財險、前海聯合財險、珠峰財險、都邦保險、安華農業保險、富德財險等。

這意味着,仍有部分機構還未發佈相關通知。不過,《通知》也給了保險機構一定的整改時間,對於已經開展互聯網財產保險業務的財產保險公司給予過渡期。財產保險公司應在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基礎上推進整改,於2024年12月31日前全面符合本通知各項要求。

財產保險公司整改後滿足要求的,可恢復開展互聯網財產保險新業務。財產保險公司恢復開展互聯網財產保險新業務,應提前20個工作日向負責日常監管的金融監管總局或其派出機構報告,並在官方網站、自營網絡平臺以及受託保險中介機構自營網絡平臺主動披露相關信息,同時加強輿情監測、應對和處置。

後期,《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也將持續關注互聯網財險業務的整改進度,及時就相關內容進行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