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博弈持續:醫保局力推“公開比價+”機制,推動藥價透明度提升
21世紀經濟報道 見習記者李佳英 廣州報道
近日,國家醫保局發佈《“公開比價+”讓定點藥店價格更加公開透明、公平合理》一文,總結了遼寧、河北、浙江、廣東、陝西等地醫保部門對定點藥店藥品價格管理的探索做法。其中,多地推出了藥價查詢便捷工具。
例如,瀋陽、大連的“定點藥店醫保藥品公開比價小程序”讓公衆能輕鬆查詢附近藥店的藥品零售價格;杭州的“智能尋藥一鍵通”應用則實時收集各定點零售藥店的藥價信息。此外,深圳通過“深圳醫保”微信公衆號等渠道發佈的“醫保價格通”,公開部分醫藥服務交易價格。
河南動銷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總經理鄭佩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透露:“隨着‘公開比價+’機制的深入探索與實施,藥價治理趨勢逐漸明確:先定點零售藥店、門診統籌藥店,再治理一般的定點零售藥店藥價。目前主要針對刷醫保卡的情形,監管的是藥店醫保支付價。”
這可能導致藥店選擇降價策略以吸引消費者,卻與藥企想要維價、乃至提價的想法相悖。在此背景下,多方價格戰博弈仍在持續。
鄭佩進一步表示,在全國藥價一盤棋的局面下,國家政策引導形成透明化、規範化的市場秩序,推動藥品價格趨於合理。先統一全國掛網價格,並參考最低價格進行標準化,再依據院內價格來規範和管理院外價格,以此推進全國院內院外藥品價格的整合。
“公開比價+”主要針對醫保支付價
從具體做法來看,各地醫保部門對通過公開比價疊加指數監測、價格提醒、數智賦能、典型曝光、跟蹤監測等方式,推進藥店價格的發現與治理。
在查價方面,瀋陽、大連兩市推出“定點藥店醫保藥品公開比價小程序”,公衆可查詢就近5公里內藥店銷售藥品的零售價格。杭州試點上線“智能尋藥一鍵通”應用,與定點醫藥機構的進銷存系統對接,實時收集各定點零售藥店藥品的價格信息。
亦有地區在微信公衆號等渠道搭載呈現藥價的系統。例如,深圳通過“深圳醫保”微信公衆號等渠道發佈“醫保價格通”,全面公開全市醫藥服務交易價格、平均價格以及價格區間,動態呈現全市銷量前20名的醫保藥品信息,披露銷售價格排名前5名和後5名藥店信息。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2024年10月23日在“醫保價格通”上查詢藥價時發現,系統提示,“當前數據信息更新至2024年10月13日,供就醫購藥時參考”。以當期銷量最高的藿香正氣口服液爲例,其藥店均價爲每盒28.03元,藥店價格區間則爲每盒21.20至38.50元。此外,部分高銷量藥品種類,因廠家及包裝規格等不同,售價有所差異。一些醫療項目則是分別列出了一級、二級、三級醫院與社康醫院均價,以及整體價格區間。
咸陽則在“咸陽醫保”微信公衆號搭載“藥店藥品比價公示”系統,統一採集全市藥品基本信息、定點零售藥店基本信息。其中,售價取自定點醫藥機構最新一次銷售信息並實時更新。
從藥價治理趨勢來看,是先治理門診統籌藥店,再治理一般定點零售藥店;先用量較大品種,再到用量較少品種。例如,河北按照定點零售藥店、門診統籌藥店(含門慢、門特)兩種類型,每月統計彙總售價信息,及時將藥品售價衆數、掛網價推送至定點零售藥店進行提醒。同時,對於超過衆數價格的藥品要求定點零售藥店及時整改。
之後,如何以比價促降價?河北對藥品價格差異較大的,價格明顯過高的,立即整改;對於藥品價格差異不明顯,由採購渠道不同、運費等情況產生的價格差異,引導定點零售藥店加強自律。
多方價格戰博弈持續
公開比價機制實則是一項旨在惠及民衆的舉措,它爲消費者提供了辨識藥店價格差異的平臺,促進價格透明度。
儘管藥店仍保留自主定價的權力,但在消費者傾向於選擇低價藥店的市場環境下,藥店間的競爭日益白熱化。一旦有藥店採取降價策略,往往會觸發同行跟進,形成連鎖降價效應。
然而,正如藥品價格難以普遍上漲一樣,其下降的趨勢亦非無休止。
鄭佩表示,醫保局會將藥店的銷售價格作爲溢價的參考。如果院內的價格高於院外,醫保會要求降價;如果院內的價格低於院外,醫保局可能會認爲藥店套取醫保資金。
“這種情況促使各廠家統一零售價,對企業來說,也並不都是壞事。有的企業正好藉此機會調整銷售策略,如維價、調整銷售模式等。”鄭佩進一步表示。
雖然國家醫保局對價格進行了嚴格管控,但藥企仍然會嘗試通過各種方式維護自己的價格體系。換言之,藥企傾向於採取小幅、試探性的提價策略。
“對企業來說,無論是爲了利潤還是未來的集採價格談判,都需要儘量爭取將院外的銷售價格拉上去,纔有更多的發揮空間。如果企業無法維價,利潤空間將被進一步壓窄。”鄭佩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透露。
藥企的調價嘗試,其實也是一種博弈手段。一項關於我國全藥價格指數波動特徵及其規律的研究亦表明,在藥品市場,多空博弈的力度在悄然增長。
上述研究指出,近年來政府對藥品價格的嚴格調控,特別是醫保準入談判和帶量採購政策的實施,顯著降低了藥品價格,加大了醫藥企業的經營壓力,增強了其尋求收入補償的動力。隨着帶量採購範圍的擴大和砍價空間的增加,個別藥品暗中提價的現象逐漸增多,市場多空博弈的加劇導致藥品價格波動幅度增大。
藥價趨於透明
國家發改委會同衛計委、人社部等聯合發佈的《推進藥品價格改革的意見》規定,從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絕大部分藥品的政府定價,按照分類管理原則,通過不同的方式由市場形成價格。
彼時,此舉被業界視爲藥品“天花板”價格解除,爲製藥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推動新藥及專利藥高價入市創造了有利條件。
由此帶來的藥價普漲趨勢探討,則隨着國家醫保談判以及藥品帶量採購等一系列政策的落地實行有了結果。
儘管當前因供應鏈渠道、物流成本等因素,藥品價格在不同地區間仍存在一定差異,但總體來看,我國藥品價格正呈現出穩步下降的趨勢。在此基礎上,省際間藥品高價現象亦得到了控制。
2024年1月,國家醫保局開展了“四同藥品”(指通用名、廠牌、劑型、規格均相同的藥品)的價格專項治理工作。根據《關於促進同通用名同廠牌藥品省際間價格公平誠信、透明均衡的通知》要求,將本地的掛網價格與監測結果作比較,排查發現顯著偏離監測結果的異常值,消除“四同藥品”省際間的不公平高價、歧視性高價。
藥價整治行動不僅侷限於省際間,還進一步擴展至線上線下渠道的價格差異治理,並將藥價管理的觸角延伸至非公立醫院體系。
2024年6月,國家醫保局醫藥價格和招標採購司發佈的《關於開展“上網店,查藥價,比數據,抓治理”專項行動的函》引起熱議。該函件指出,以網絡售藥平臺“即送價”爲錨點,將省級集採平臺掛網價格、集中帶量採購中選價格、定點零售藥店藥品價格等各渠道藥價,與網絡售藥平臺“即送價”比對,發現異常高價,督促醫藥企業主動調整。
業內認爲,這一系列藥價治理舉措對非公立醫療機構,尤其是零售藥店的衝擊最爲顯著。
隨着各地醫保上線醫保價格查詢工具,零售藥店與公立醫院的藥價趨於透明。有觀點認爲,這可能對藥企的銷售策略產生影響,促使藥企選擇主攻醫院或院外市場。
“若價格無法支撐現有模式,可考慮轉向商業分銷或控銷,優化團隊配置,以應對市場變化。當前,許多外資企業已開始縮減銷售團隊,以適應新的市場環境。”鄭佩指出。
鄭佩進一步指出,國內藥企面臨價格下行壓力和轉型需求,企業更需要積極適應市場變化,創新營銷策略。藥店可以通過調整產品結構、加強醫療服務等方式吸引消費者。依賴醫保的盈利模式已成過去,藥企可以通過研發創新藥、調整銷售模式等應對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