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查緝拿槍挾持3臺東大學生 林國正「惡性重大」遭判11年
36歲通緝犯林國正因爲要躲避查緝,去年12月21日挾持臺東大學3名學生,並和警方對峙21小時投降,3人都平安,被移送臺東監獄,臺東地方法院日前審結,認爲他私闖民宅,又持槍挾持人質,所犯罪行又是累犯,另外還涉及妨礙自由等罪,合併判處11年,全案還可以再上訴。
林國正因爲有案在身遭到通緝,躲藏在臺東民宿 ,後又闖入民宅,拿槍挾持臺東大學3名學生,過程中臺東市長張國洲4度交涉,人質父母親也到場求情,武姓前女友不斷喊話,時間長達21小時,最後才投降,挾持人質的原因則供稱,原先只是與朋友去討債,卻被臺東縣刑大偵一隊陳姓小隊長栽贓,莫名變成擄人勒贖主嫌,「我只要求一個正義、一口氣而已。」
林國正訊後被送往臺東監獄,臺東地方法院日前審結,認爲他爲了躲避警方查緝拘提,竟然就私闖民宅,而挾持3名無辜的大學生,和警方對峙21小時,才釋放其中一名人質,此行爲對社會治安影響非常大,考量惡性重大,又涉及妨害自由及強盜,都是累犯,行爲實屬不該,因此判決11年有期徒刑,全案還可以再上訴。
▼遭林國正挾持的學生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