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交後仍欠臺灣逾139億?外交部回應宏都拉斯債務:正常還款無違約

宏都拉斯媒體指出,宏國與臺灣斷交後,仍積欠臺灣約新臺幣139億元債務。外交部今天迴應,此債務是臺灣的銀行業者與宏國依商業貸款模式放款,即使臺宏關係生變仍不影響合約,目前均正常還款、無違約。本報資料照片

宏都拉斯媒體指出,宏國與臺灣斷交後,仍積欠臺灣約新臺幣139億元債務。外交部今天迴應,此債務是臺灣的銀行業者與宏國依商業貸款模式放款,即使臺宏關係生變仍不影響合約,目前均正常還款、無違約。

宏都拉斯媒體「新聞報」(La Prensa)指出,宏國在與臺灣斷交近11個月後,仍積欠臺灣超過4.4億美元(約新臺幣139億元)的債務。

外交部對此迴應,有關報導所載宏都拉斯積欠臺灣的債務,是臺灣的銀行業者與宏國政府依商業貸款模式進行的放款,借貸合約載明雙方權利義務,並訂有爭端解決機制及訴訟管轄機制等。

外交部強調,即使臺宏兩國關係生變,貸款合約並不受影響,宏國仍須依約繼續償還本息給臺灣的銀行。

外交部說明,目前宏國向臺灣的銀行貸款案均正常還款,並無違約情形;日後倘遇有違約情事,銀行也可依商業貸款實務,循國際司法途徑進行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