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交近1年 宏都拉斯仍欠臺140億

宏都拉斯與臺灣斷交近11個月後,宏國媒體於近日報導稱,宏國仍積欠臺灣約新臺幣140億元的債務。圖爲2016年10月蔡英文總統(右)以國宴款待時任宏都拉斯共和國總統葉南德茲(左)。(總統府提供)

宏都拉斯在與臺灣斷交近11個月後,宏國媒體於近日報導稱,宏國仍積欠臺灣約4.49億美元(約新臺幣140億元)的債務;外交部16日對此迴應稱,我國銀行業者與宏國政府依商業貸款模式進行的放款,目前宏國向我國銀行的貸款案均正常還款,並無違約情形。

宏都拉斯媒體《新聞報》(La Prensa)14日報導,根據宏國財政部的數據,宏都拉斯與臺灣斷絕關係後,截至2023年底,積欠臺灣的債務爲4億4900萬美元。宏國在2023年年底前對臺灣土地銀行應償付的債款爲330萬美元。

報導指出,在宏都拉斯現任總統秀瑪菈.卡斯楚(Xiomara Castro)任內,宏國沒有再向臺灣進行借貸。最近一筆貸款是在宏國前總統葉南德茲(Juan Orlando Hernandez)執政期間,於2019年獲得的3億美元。來自臺灣的資金已被分配用於住宅重建、學校基礎設施、校園膳食等計劃。

宏國外交部2023年3月25日在社羣網站X發文,宣佈與臺灣斷絕外交關係,隨後即與大陸外交部在北京簽署建交公報;報導稱,宏國政府辯解,與臺灣斷交是爲了從大陸尋求更大的經濟支持和更多融資。

但報導指出,宏都拉斯與臺灣關係破裂影響了白蝦出口,因爲臺灣是宏國白蝦的主要銷售夥伴。宏都拉斯試圖在同樣的關稅優惠條件下,出口白蝦給中國大陸。

外交部迴應,宏國所積欠的債務是我國銀行業者與宏國政府依照商業貸款模式所行放款,相關借貸合約均載明雙方權利義務,且訂有爭端機制及訴訟管轄機制等措施,因此即使臺宏雙方關係生變,也不會影響貸款合約,宏國仍有責任依約繼續償還本息予我國銀行。

外交部補充,目前宏國向我國銀行的貸款案皆有正常還款,並無發生違約情事,且日後若是遇有違約相關情事,我國銀行也可依循商業貸款實務,透過國際司法途徑追償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