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醉保全殺人案 法醫高大成新北法院出庭作證

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庭今審理一起陳姓保全在超商門口,酒後持鑰匙刺死另名宋姓保全的殺人案,由於檢方曾將全案交由知名法醫高大成協助鑑定,結果卻與法醫研究所鑑定結果略有出入,因此今天傳喚高大成前來作證,說明箇中差異。高大成則明確表示,陳男持鑰匙猛戳死者頭部幾乎可斷定爲死者死亡主因。

去年1月24日清晨6點18分,陳男在新北市蘆洲一間超商前,與身爲同行的宋姓死者,疑似因更換工作一事爆發口角,盛怒下竟直接在超商門口,持鑰匙尖端朝對方頭部連刺數十下,即便宋男已負傷倒地,陳男仍上前朝對方頭、胸部猛踹,導致宋男在送醫途中便已OHCA失去生命徵象,急救超過1小時後仍宣告不治。

事後,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在宋男死因鑑定報告中,認定身形肥胖的死者死因爲心因性休克,同時還有高血壓、冠狀動脈心臟病及與人衝突誘發心臟病等。但高大成的鑑定意見,明確指出死亡主因爲外傷性蜘蛛網膜下腔出血,合併心因性休克,另有高血壓心臟病併發肺水腫的情形。

國民法庭爲釐清宋男死因,是否與肥胖有關,因此傳喚高大成擔任專家證人,高大成指出,死者腦中有明顯的血塊沉積,大腦已經發黑,外傷導致的顱內出血明顯,造成體內最重要的中樞神經遭破壞出血,爲致死主因無可置疑。

高大成說,即便死者因嚴重肥胖,體重、心臟均爲正常人的兩倍大,但也不至於因此突然心臟病發而死,就算是體重、健康正常的人,頭部遭受到如此重擊,也可能只比死者多活一小時,且送醫後依然會不幸死亡,所以他不認爲死因與死者肥胖有何關聯。

法官追問,死者已驗出有高血壓心肌症,左前降支冠動脈阻塞達70%,如此依然與死因無關?高大成表示,事前死者並無呼吸困難或心臟不適,對於肥胖者來說這樣還是可以正常活着,因此他認爲頭顱和腦部的外傷還是死亡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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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院國民法庭今審理一起陳姓保全持鑰匙刺死宋姓保全的殺人案,傳喚名法醫高大成出庭作證。記者蔣永佑/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