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民怨停人行道被開2張單不符比例 警嘆:沒開會被投訴
▲李先生對於違停在人行道卻被開2張罰單相當地不滿。(圖/記者柳名耕翻攝)記者柳名耕/新北報導住在桃園市的李先生2017年2月初時,到新北市板橋區陽明街上帶發燒的小孩看醫生,由於停在巷道怕影響交通,李先生只好把右半邊的輪子開上人行道,過沒幾天就接到2張罰單,1張是違停人行道遭開罰600元、另張是在人行道行駛也開罰600元,他怒批;不開上去怎麼違停人行道,難道以後有人違停人行道就是罰1200元嗎? 東森新聞雲記者日前接獲李先生投訴,他表示日前因爲有急事在人行道上違規停車,結果被檢舉民衆錄影舉發,後來就接到2張罰單,1張是違停人行道、另1張則是行駛人行道。▼2張罰單分別是行駛於人行道或騎樓另一張則是違停在人行道。(圖/記者柳名耕翻攝)李先生不滿地說,要違停人行道的話就一定會有2次行駛於人行道,都已經要離開了爲什麼還要多開1張行駛於人行道,根本不符合比例原則;他向桃園監理站申請再議,結果警方2次都回應確定有違規事實,要繳交罰單費用1200元,第3次再議時,監理站告訴他還要再付300元的手續費,讓他大喊:「不合理」。對此警方也迴應,因爲制單已經有一段時間,目前無法得知檢舉民衆是檢舉1條違停人行道,還是又多檢舉1條行駛於人行道,若檢舉民衆明確的指出這2條違規,那警方就不得不開單;如果沒有制單的話就要向檢舉民衆說明爲何不開,否則就會被投訴。警方也無奈地說,許多檢舉達人對於相關的違規事項都非常瞭解,員警也不能鄉愿只開1張罰單;而類似的事情其實都是由制單員警自由心證,大多數員警都會考量民衆的心情,最多隻會開1張違停人行道,但如果是檢舉達人錄影檢舉的話就會依規定辦理,希望民衆能夠體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