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MeToo延燒!全國檢察官核發86件保護令 禁黃子佼、NONO騷擾被害人
黃子佼(本報資料照片)
NONO(本報資料照片)
去年發生多起「#MeToo」、偷拍性影像事件,全國地檢署檢察官依據《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核發「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禁止加害人騷擾被害人,違反保護命令者最重可判處3年徒刑。據臺灣高等檢察署統計,自去年7月至今年4月底,全國檢察官共核發保護命令86件,其中以新北地檢署核發19件最多、臺中地檢署14件居次,「天下第一檢」臺北地檢署核發4件,不過北檢限制對象多爲知名人士,包括藝人黃子佼、NONO(陳宣裕)在內。
檢察官員說,去年7月1日施行的《犯保法》,與《家暴法》、《跟騷法》都有人身保護令規定,但不同的是,《家暴法》保護令屬於民事保護令、《跟騷法》保護令屬性亦偏向民事,兩者都得向法院聲請,但《犯保法》的被害人保護命令則完全是刑事保護命令,只要檢察官接獲被害人告訴,介入案件偵辦,即可依職權或向法院聲請核發。
《犯保法》核發被害人保護命令的案件有3種類型,包括故意犯罪行爲致死亡、重傷、性自主權遭受侵害案件;性自主權遭侵害案件包括如性侵、猥褻等妨害性自主案件、「恐怖情人」散佈不雅照恐嚇等方式,利用性影像犯罪、新興數位性別暴力案件在內,保護令時效最長2年,並可延長時效1年。
《犯保法》被害人保護命令可禁止被告對被害人或其家屬身體或財產實施危害或爲恐嚇、騷擾、接觸、跟蹤等行爲;禁止無正當理由接近被害人或其家屬住居所、學校、工作場所或經常出入的特定場所特定距離。
另針對新興數位性別暴力案件,則可禁止被告重製、散佈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被害人性影像、命被告提出或交付被害人性影像、移除或向網際網路業者申請刪除已上傳性影像。被告一旦違反保護命令,依法最重可判處3年徒刑。
依據臺灣高檢署統計,《犯保法》自去年7月1日起施行,至今年4月30日爲止,全國地檢署檢察官已核發被害人保護命令86件,其中以新北地檢署發出19件最多、其次是臺中地檢署14件、臺北地檢署有4件。目前保護命令以妨害性自主、新興數位性別暴力案件佔大多數,而全國第一件保護命令,是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性影像恐嚇案,禁止被告散佈、重製及以他法供人觀覽被害人的性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