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男檢察官慘了!狂追女同事騷擾8個月 檢評會決議重懲

男檢察官慘了!狂追女同事騷擾8個月,檢評會決議重懲。(翻攝畫面)

雲林地檢署魏姓檢察官因愛慕女同事,不時送她小禮物、藉故攀談、假日不經意出現在她辦公室,她不堪其擾,提出反應後,魏仍無法約束自己,不時在刷卡處堵人、跟蹤、尾隨、以LINE傳訊息等行爲超過8個月,雲檢今年4月底依《跟蹤騷擾防制法》起訴魏男,並請求檢察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檢評會認爲魏男有懲戒必要,決議報請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

雲檢起訴指出,魏2008年分發至雲檢迄今,負責公訴業務;被害人2021年3月調入雲檢。魏姓對被害人有好感,產生追求之意,自2022年起假借各種理由贈送物品、藉故接近攀談,但被害人甚爲困擾。有檢察官察覺有異,出面制止魏,請他不要再接近被害人。

但魏不聽勸告,竟自2023年6月間起到今年1月22日,一再於上班前到差勤刷卡處堵人、或跟蹤、尾隨騷擾,一再以LINE傳送訊息,經被害人向雲檢申訴,雲檢進行性平調查,認定成立性騷擾,被害人並提告魏涉犯跟騷法。雲檢4月29日起訴魏男,另要求魏應接受性別教育課程6小時,及自費進行心理諮商12小時外,並將本案移請檢評會進行個案評鑑。

檢評會調查時,魏坦承他過去從無戀愛經驗,與女性同仁或朋友相處過程,有時會被誤會。他坦然認錯,也填寫調動,只希望能給被害人安心的環境,會持續深刻反省檢討改進。

檢評會認爲,魏男自去年6月起,即頻繁撥打辦公室內線電話給被害人,造成被害人值班晚間不敢接聽辦公室內線電話;甚至不敢在刷卡機前刷卡,而是到辦公室座位後,才用公務電腦的差勤系統打卡,顯示魏男行爲已對被害人工作及生活造成不當影響,且魏多次在被害人加班時,突然出現在她身邊或要求到其辦公室獨處,也讓被害人心生畏怖、感受冒犯。

檢評會認爲,魏對被害人騷擾、跟追行爲持續逾8個月,經被害人本人拒絕或透過他人明確拒絕、告誡情形下,魏仍不斷出現騷擾、跟追行爲,顯見魏只關乎自我感覺,並不認爲自己的騷擾、跟追行爲已經觸法,其欠缺性別平等觀念,亦缺乏對女性之基本尊重。

魏男雖稱因對被害人有好感,往來互動笨拙,惡性並非重大,但魏身爲國家公益代表人之檢察官,其行爲卻違背司法人員應秉持之品格,並破壞檢察官之形象與人民對司法之信賴,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請求評鑑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