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接案涉利益衝突 名律師呂秋遠遭申誡!提覆審結果出爐

名律師呂秋遠(本報資料照片)

知名律師呂秋遠遭檢舉於2015至2016年間,受託處理1起離婚及相關民事訴訟時,先提供女方法律諮詢,之後卻接受男方母親及姊姊等人委任打官司,並將女方諮詢內容作爲訴訟攻防,致女方敗訴,律師懲戒委員會認爲呂違反《律師倫理規範》利益衝突規定情節重大,去年決議呂秋遠申誡。但呂秋遠不服,日前請求覆審,但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認爲呂秋遠請求無理由,19日決議駁回。

本案源於任職某國立大學副教授的歐姓男子,與林姓前妻因感情不睦,雙方有意離婚,並爭執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另歐男母親、大姊則以2人購屋頭期款是由她們支付,也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林女返還借款,爲此,林女曾在2015年8月27日、2016年5月11日2度找呂秋遠進行法律諮詢。

歐男母親、大姊請求林女返還借款一案,臺北地院一審判歐男家人敗訴,結果歐男家人上訴後,林女赫然發現,對造竟然找上她過去諮詢過的呂秋遠律師打官司,且歐男與她之間離婚案件,歐男也找呂秋遠擔任訴訟代理人,事後歐男母親、大姊請求返還借款訴訟在臺灣高等法院二審逆轉,判她須返還前婆婆及大姑共計106萬元確定。

林女不滿,向臺北律師公會申訴,律師公會調查後認定呂秋遠明知已先接受林女諮詢,卻在後續的返還借款、離婚案件接受歐男及家人的委任,甚至在訴訟過程引用林女諮詢內容,作爲對於林女不利的訴訟攻防方法,違反利益衝突事證明確,以呂秋遠違反《律師法》、《律師倫理規範》規定,移付懲戒。

律師懲戒委員會調查時,呂秋遠辯稱,林女在諮詢時故意隱匿姓名,雙方並無信賴關係,但律懲會依據林女2次諮詢的錄音譯文,發現林女均已明確告知對造姓名、雙方訴訟關係,而且呂秋遠當時還有意促成兩造和解,怎會不知兩造及訴訟關係,因此不採信呂秋遠辯詞。

律懲會認爲,呂秋遠身爲律師,本應遵守法律及維護司法正義之實現,卻在2次接受林女諮詢後,明知有利益衝突疑慮,卻仍違反律師職業倫理,先後受任林女返還借款、離婚案件對造的訴訟代理人,去年7月決議記呂申誡,

呂秋遠不服,日前向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請求覆審,但經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討論後,認爲呂秋遠請求並無理由,19日決議駁回。

本案是呂秋遠第2度因接案違反利益衝突被記申誡處分,他曾在2015年先後接受一對夫妻委任妨害家庭及性侵官司,丈夫告妻子與名醫妨害家庭,妻子則控告名醫性侵併提民事求償,之後妻子向律師公會申訴,呂遭移付懲戒。律懲會一度決議不懲戒,但經律師公會請求覆審後,2018年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撤銷原先的不懲戒決議,改爲呂秋遠申誡。

呂秋遠是政大財稅系學士、東吳法律系碩士、臺大政治所博士、倫敦政經學院博士後研究。他曾任立法院國會助理、目前身兼律師、作家、廣播主持人、網紅等多種身份,因曾經幫知名作家九把刀打贏誹謗官司而聲名大噪,並因經常在網路發文針貶時事,在媒體及網路具有極高知名度,但法界人士對他評價兩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