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官司逆轉!前麟洛鄉長蔡志和 潛逃又返國投案

前麟洛鄉長蔡志和(前)去年畏罪潛逃,卻在貪污官司逆轉後,於日前悄悄回臺投案。(資料照)

屏東縣前麟洛鄉長蔡志和因收取工程回扣遭判刑8年定讞,去年發監前夕卻畏罪潛逃,而事後他涉及的另起侵吞龍柏等大批苗木貪污案,卻從判刑8年逆轉無罪,經權衡下,蔡在日前悄悄返臺投案,已發監服刑,這也讓民衆酸「像走自家廚房般、如入無人之境」。

知情人士表示,蔡志和在擔任鄉公所秘書與鄉長任內,於2013年底至2016年9月間,涉及預算金額1000萬至3000萬餘元不等的8項道路類工程採購案,其中包括國小學童安全通學步道工程,收受承包商得標工程款5%至15%賄款,合計金額高達400萬元。

檢警掌握,蔡志和在擔任鄉公所秘書時,便有得標廠商前往住處交付標案得標金額15%、共233萬元作爲賄款,蔡上班時便以手提袋攜入鄉長辦公室,轉交時任鄉長李新煌,李打開袋子發現是每10萬1捆的千元紙鈔,隨即拿出10捆、共100萬元讓蔡收下,其餘則自行花用。

除了此件收賄弊案,蔡志和在擔任鄉公所秘書時,爲辦理鄉內綠化育苗計劃,向南投縣政府領取800棵樹木,事後被發現轉贈給蔡姓等民衆,遭檢方認定涉及貪污,二審判刑8年。2起官司相繼遭重判,讓他決定潛逃海外。

但樹苗案在他出境後出現逆轉,最高法院法官認爲,蔡爲累積政治資源,而將綠化苗木贈送鄉民,因此認定他貪污尚嫌速斷;高雄高分院重審後採認一審法官見解,判決蔡無罪。這起關鍵判決也讓他幾經思量後決定返臺服刑,並於日前主動向屏東地檢署投案,隨即發監執行。

知情人士透露,這起官司逆轉讓他覺得不至於關太久,纔會好不容易潛逃出境,又悄悄返臺服刑,但這也讓人質疑,當時判刑確定,在檢警眼前大剌剌出境,如今返抵國門,又是自行投案,進與退都在自己掌控中,彷彿在走自家廚房般、如入無人之境,直接打臉臺灣司法及警政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