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替無照肇事男友擔罪 情侶「愛相隨」一起遭判

黃女擔心男友主動向警方謊稱自己是駕駛人想幫忙愛人頂罪,事後2人被雙雙提告。黃男依過失致死罪判8月,緩刑3年,黃女則依頂替罪判拘50日,緩刑2年。(圖/記者陳凱力攝)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一名因酒駕遭吊銷執照黃姓男子,於2016年7月開車載着黃姓女友北上訪友,卻在途中撞上違規橫越馬路李婦,李婦重傷送醫後不治。黃女爲擔心男友主動向警方謊稱自己是駕駛人,企圖幫忙愛人頂罪,事後2人遭揭發,雙雙挨告。由於黃男已以80萬賠償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判8月,緩刑3年。黃女則依頂替罪判拘50日,緩刑2年。

竹黃男曾因2次酒駕遭吊銷駕照後卻不以爲意,仍繼續開車到處「趴趴走」,2016年7月清晨5點黃男又開車載着女友出門,沒想到在路上遇到一名橫越馬路的李婦,黃男未及時注意於是撞上,李婦送醫後不治死亡。

黃男肇事後打電話報請119,並留在現場等警察到場,結果又被測出0.20酒測值。黃女害怕心愛的男友無照又涉酒後肇事,恐怕要坐牢,因此在醫院警方處理製作道路交通事件訪談紀錄時,主動出來頂替男友向警稱自己是肇事者,不過警方調閱監視器後發現黃男於事故後從駕駛座下車的畫面,揪出黃女頂替的事證,將2人一起移送法辦

黃男事後向法官坦承自已是肇事者,黃女也承認頂替。黃男向法官表示,自已肇事前一晚7、8點只喝了一些高粱酒,並未醉酒隔天清晨5點也已經過一晚的休息與退酒期,並無酒後不能安全駕駛的情形;警方製作觀察紀錄表時,記載着黃男當時有「手腳部顫抖,身體無法保持平衡」等類似酒駕症狀,但黃男卻主張自己本身罹患糖尿病高血壓淋巴癌等多種病症藥物副作用加上害怕肇事緊張的心情,纔會導致明顯發抖等症狀。

法官調閱醫院回函發現,黃男確實因疾病服用、施打治病藥物而導致可能有手、腳部顫抖情形發生,因此難以認定警方紀錄表內所記錄的「手腳部顫抖,身體無法保持平衡」是酒精引起,酒精濃度測量結果也無法認定黃喝酒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程度,因此不能以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致人於死罪論罪,僅能以過失致死罪論處

法官審酌,黃男曾兩度酒駕紀錄,遭法院判罰,駕照也因酒駕遭吊銷,竟仍犯無照駕車肇事致死,但考量被害人李婦自已橫越馬路也有過失,念及黃男犯後坦承犯行,且已以80萬賠償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判8月,緩刑3年。

至於「愛相隨」的黃女,明知男友駕車不慎撞擊被害人致死,竟出面頂替,企圖影響調查車禍員警查明交通事故真相,實屬不該,惟念及警方查明有異後即自白犯行,犯後態度良好,因此依頂替罪判拘50日,緩刑2年。

注:吐氣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者,即違反「刑法」第185條之3不能安全駕駛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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