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法律規範不明確 最高檢察署籲:修正藥事法因應

本月13日新北市三重區發生黃姓男子吸食俗稱「殭屍毒品」的管制藥「依託咪酯」電子煙撞死員警事件,引發各界討論,最高檢察署日前邀集會議研商法律適用問題,呼籲主管機關修正藥事法以爲因應。

最高檢鑑於電子煙油可能摻雜毒品或藥品衍生各類社會問題,不過,電子煙含尼古丁成分的製造、輸入、販賣、轉讓是否負刑事責任?法院見解分歧,因此認爲菸害防制法相關法律問題有待進一步釐清。

最高檢指出,自2023年3月22日菸害防制法修法施行至2024年4月30日止,各地檢察署就電子煙違反藥事法案總計偵結639件、718人,其中起訴46件、56人,聲請簡易判決處刑35件、35人,緩起訴處分72件、73人,不起訴處分部分則有486件、554人。

最高檢察署統計,相關案件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約佔12.67%,緩起訴處分約佔11.26%,不起訴處分約佔76.07%,在司法實務上,事實認定及法律適用分歧,原因在法律規定不明確。

最高檢日前邀請法務部法律事務司、檢察司、衛福部以及一、二審檢察機關共同研商菸害防制法修正施行前後的法律適用問題,與會者達成多項共識;最高檢呼籲,立法與主管機關應儘速修正藥事法,明確規範類煙品製造、輸入、販賣、轉讓等行爲是否科以刑事責任,以杜絕爭議。

最高檢察署日前邀集會議研商菸害防制法法律適用問題。圖/最高檢察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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