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蔡正元幫郭臺強牽線買中影 黨產會調查出爐:涉賤賣 

黨產會調查報告出爐,指稱中影公司當年以每股65元出售涉及賤賣(圖/鏡週刊,下同)

記者張暐珩/綜合報導

前中影董事長蔡正元因涉嫌侵佔中影減資新臺幣3.7億多元,遭檢方羈押禁見,近日又有一名男子翁炳堯指出當時買下中影的正崴董事長郭臺強時任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教唆殺人」,對蔡正元服務處開槍。黨產會9日也釋出調查報告,指出中投公司當時以每股65元、總計31億4368萬元,出售中影82.56%股權莊婉均羅玉珍(郭臺強妻子),涉及賤賣。

▲郭臺強與蔡正元的紛爭,如今還扯出教唆殺人案

黨產會調查報告指出,民國95年,郭臺強想以每股65元收購中影股權,蔡正元代表郭臺強向中投公司表達收購中影的興趣,中投因爲相信郭臺強的實力,以及面臨財務壓力下,同意將中影股權出售予郭臺強。不過,中影有82.56%的股權,94年度每股淨值72.49元,但當年卻以每股65元價額出售,嚴重低估中影資產價值,涉及以不當對價轉讓第三人。

報告指出,當年中投公司與蔡正元磋商交易價格後,委託衡平資產鑑定公司出具「中影公司股權交易價格合理評估報告書」,報告書中記載,每股65元是以「1.09倍x72.49元x81%=64.001元」的公式,再分別乘以95%和105%,推算中影合理交易價格介於60.8元至67.2元之間。

其中,72.49元爲中影94年度財報記載之股東權益42億4663萬8873元、除以當時中影總股數5857萬8500股算出; 1.09倍的「類比公司淨值調整數」是以臺肥臺鹽公司做爲類比公司,取兩家公司2004年1月至2006年3月間每股價值除以淨值之比例平均後算出;81%調整數則是依中影公司的數量性風險類型(如變現性、財務槓桿項目)與品質性風險類型(如競爭環境與管理能力等項目),所計算出作爲中影公司合理股價判斷的調整數。

對於涉及賤賣,中投公司則發出新聞稿反擊,認爲黨產會調查報告指稱「以土地公告現值認列中影土地重估值,會嚴重低估中影土地價值」、「而房屋減損又被認列在財報,造成雙重低估」。認爲公司當時依會計師要求做的資產減損,今日反成了質疑雙重低估的理由,實在難讓人信服沒有政治凌駕專業

中投表示,本案是中投出售所持有的中影公司「股權」,而非出售中影公司所持有的不動產,所以當時已依照相關法令及公司規定,委請專業證券分析師、會計師就中影公司股權價值進行評估。但是,黨產會一再苛責出售股權時未就中影公司「所有」不動產進行鑑價,恐已超過一般股權交易的常態作法

中投也強調,評估一家公司的股權價值,除須考量其持有的固定資產價值外,尚需考慮其公司營運本業盈虧及所持有的長短期投資價值。以當時中影公司爲例,公司本業每年均虧損新臺幣1億元至2億元,而公司所持有的長期投資東森寬頻電信股份帳列4億元,實際價值被外界戲稱爲「壁紙」,這些勢必都會影響其股權價值的評估。

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針對中投的反駁則迴應,中投已於民國99年將中影公司股權交易全部權利義務移轉至欣裕臺公司,黨產會已邀請欣裕臺以利害關係人身分,出席16日中影案的聽證會,歡迎欣裕臺於聽證程序現場表達意見,或以書面向黨產會表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