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內罰款逾50萬「繳到很難過」 林淑芬恐無法再選下屆立委
頂新劣油案二審大逆轉,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27日宣判前董座魏應充、兩任總經理常梅峰、陳茂嘉有罪,重判三人8年到15年不等刑期。當時參與辦案的彰化檢方人員表示,揭開頂新劣油序幕的人就是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對此,林淑芬感謝肯定與支持,但讓頂新案被法辦的真正力量,是人民站出來要求食安,另外也透露,自己在黨團內因不聽從表決,罰款已經累積超過50萬,若沒繳款,將無法參選下屆立委。
喧騰一時的頂新劣油案一審判決前頂新集團董事長魏應充等6名被告無罪,當時彰化地方法院澄清,是食安規範不周和檢方舉證不足所致,全案經上訴後,臺中高分院開庭審理10多次,27日上午11時二審宣判,改判魏應充15年徒刑,其中6年可以易科罰金。
本案緣起於2013年,當時彰化地檢署追查大統長基混油案件,查出頂新購買、使用大統長基的油品,魏應充出面道歉。而隔年又爆發屏東地檢署查出「全統香豬油」使用地溝油銷售全國案件,引發人心惶惶。而臺北市政府查出頂新等10多項產品因使用全統香豬油,而被強迫下架,頂新連續兩次遭油品風暴波及,檢方因此全面清查頂新油品,網友也發動「滅頂行動」,抵制頂新產品。
面對日前彰化檢方人員稱是揭開頂新劣油案的重要推手,林淑芬表示,謝謝彰化檢查官的肯定,自己只是揭開序幕,讓大家不再吃黑心油,頂新被法辦的真正力量,是人民站出來要求食安。
林淑芬強調,這兩年來問政被壓制時,並沒有忘記初衷,而是更堅定、堅持,但堅持要付出代價,她在黨團內罰款已經累積超過50萬,「不聽從表決一次罰一萬」,罰款很多都繳不完,「繳到很難過」,而且這屆黨團嚴格要求罰款沒繳完,不只是不能選擇委員會,更無法參選下屆立委,「我會盡量繼續挺住」。
林淑芬過去因反對《勞基法》倉促修法,力抗民進黨團,除了拒籤「不復議同意書」,還在委員會上大戰召委林靜儀,砲火全開,「我們怕熱不要進廚房,委員怕累就不要來開會」,更嗆聲,「我剛提出的問題全部都要有回答,沒有回答,怎麼用空白支票簽署給你們呢?這太荒謬了,這對臺灣來說,30年的勞基法翻轉啊,勞工的命運也整個翻轉啊」。
林淑芬事後也於臉書強調,自己過去出身勞工階級,「未來離開立法院時的我,也是勞工階級。」雖然知道修法時程高層已有定見,但自己從未改變反對鬆綁工時管制的立場,被外界封爲新一代戰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