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女同事進房間!人夫遭妻偷拍告通姦 小三辯:只是去看釣魚竿

丈夫同事房間,還傳曖昧簡訊,被妻子通姦。(示意圖/翻攝pakutaso網站,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已婚施姓男子陳姓女同事走得非常近,兩人時常傳曖昧簡訊,陳女傳給施男稱呼「老公」,引起施妻懷疑,在家客廳秘密裝設監視器,竟拍到施男與陳女跑進房間10多分鐘後,衣衫不整走出;新北地院審理時,陳女辯稱施男帶她進房間是爲了看「釣魚竿」,法官認爲2人已侵犯施妻配偶權,23日判決賠償26萬元,可上訴。

施妻提告指出,她與施男於1999年結婚,育有2名子女。去年3月間,經長女告知,施男常帶女同事回到家裡,甚至把女兒帶到公司介紹給同事;而施男還對女兒說明,陳女因爲離婚的緣故孩子都沒有父親照顧,很可憐,因此要好好跟陳女的子女相處。

施妻因工作需輪值夜班,並非每天都待在家,9月間她偷偷在客廳裝設監視器,長女11月間說父親又帶陳女回家,她抽取記憶卡查看,發現兩人跑進房間10多分鐘後,最後衣衫不整出來。

此外,施妻還發現陳女傳訊息給施男,內容是「嚇俗你,哈哈,老公(心形符號)你,晚安!」等曖昧簡訊,憤而提告各求償60萬元。

▲陳女辯稱,因爲聊到釣魚的話題,纔會進房間「看釣魚竿」。(圖/達志/示意圖)

施男否認一切指控,也否認帶陳女進房間是發生性關係,而他與妻子早已形同陌路;陳女辯稱,施男帶她回家,是爲了要學習製作鹹豬肉,兩人談及釣魚話題,施男才帶她進房間「看釣魚竿」。

至於簡訊,陳女辯是兩人打賭,輸了就要稱對方老公老婆,僅是玩笑,她根本不知對方早就已婚。法官不採信,認爲2人已逾越婚姻忠誠界線,判賠合計26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