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17歲表妹回家「冷靜一晚」 男遭舅告誘拐
新竹一名29歲謝姓男子因戀上17歲的表妹,雙方互動曖昧被父母親禁止交往,少女因此憤而離家,叫表哥帶她到新竹的姑姑家「冷靜一晚」,並將手機關機,隔天才返家。謝男隨後遭女方父親提告略誘,但因少女作證自己是出於自願而獲判不起訴處分。
處分中指出,謝姓男子和就讀高中的表妹互有好感,2人常用手機通訊軟體《LINE》聊天,感情逐漸升溫。而表妹的父親因爲擔心出事和影響女兒課業,曾警告外甥不準接近他的女兒,讓少女心生離家念頭。
少女今年3月初晚間向謝姓男子說想要「靜一靜」,2人便相約板橋火車站,連夜回新竹的姑姑家,過程中還將手機關機,一直到隔天晚上才報平安並返家,讓表哥因此挨告。
謝姓男子表示,整件事情都是表妹主動要求的,他完全沒有限制表妹的自由,也沒發生什麼逾矩的事情。少女的父親則表示,女兒離家後便聯繫不上,到了隔天晚間才接到電話,得知是被外甥帶走,現已沒收手機,不讓2人聯絡。檢方認爲,少女是出於自由意志離家,沒被限制自由,而謝姓男子也沒用不正當的手段引誘,判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