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遊覽車「全程要系安全帶」11月上路 不配合最高將罰6千元

交通部敲定11月1日起,4歲以上乘客搭乘遊覽車全程安全帶。(資料照/記者文萱攝)

記者賴文萱/臺北報導

9月中阿羅哈客運深夜發生重大車禍,釀6死11傷慘劇交通部長賀陳旦要求交通部同仁加速完成「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修正案,當大客車行駛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時,4歲以上乘客需全程使用安全帶。目前該修正案已進入最後法制作業,敲定11月1日起上路。若乘客不配合,最快明年元旦將可開罰乘客,最高罰6000元。

國道近期發生多起重大事件,今年2月蝶戀花遊覽車在國5翻覆時,搭遊覽車系安全帶議題就已引起關注,但根據現行相關法規規定營業大客車目前只要求前排以及安全門後方第一排座位後排中間位子,這幾個特定位置乘客才需要系安全帶。在阿囉哈客運又傳重大車禍後,賀陳旦指示加速修法進行,以10月底完成三讀爲目標

▲11月起,4歲以上乘客搭乘遊覽車需全程系安全帶,最快明年元旦,乘客若不配合,將處3000元至6000元。(資料照/記者賴文萱攝)

交通部日前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敲定11月1日起,民衆搭乘遊覽車,只要4歲以上乘客都需全程系安全帶。交通部表示,遊覽車及客運業者若無以影音標識告知乘客安全逃生及系妥安全帶資訊,11月1日起也將開罰9000元至9萬元。

本會期有立委則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若順利三讀通過,最快明年元旦起,乘客不配合系妥安全帶,於一般公路時,違規將開罰1500元,若遊覽車或客運行駛於國道或快速公路時,則可罰3000元至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