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死孝子逃回家睡覺 臺商賠900萬換緩刑

▲酒駕撞死打工青年,臺商肇逃「回家睡覺」。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中市42歲莊姓臺商酒後開車,跨越雙黃線搶先左轉,撞死對向騎機車直行的19歲郭姓超商店員,還跑回家呼呼大睡;受害者母親難過表示,兒子非常孝順高職畢業就打工分擔家計,用存下來的錢送她一條天珠項鍊。事後莊男答應賠償家屬900萬,近日被苗栗地院判處2年徒刑、5年緩刑,免去牢獄之災。

判決書指出,莊姓臺商在105年8月歸國後,與友人相約苗栗一處快炒店,喝了幾杯威士忌後還開車回家,行經苗栗140號縣道和121縣道路口違規逆向,直接左轉撞上騎車直行的郭男肇事後直接逃逸,還開車回家倒頭就睡。

郭男因此向前滑行好幾公尺,頭部重創衣服還被扯掉,上身赤裸躺在地上全身是血,緊急送醫後仍告不治。警方調閱附近監視器畫面循線趕往處逮人,沒想到莊男一開始還裝傻回說「我不知道」,直到警方搜出行車紀錄器畫面後才乖乖就範,做完筆錄發現他的酒測值竟高達0.8毫克。

受害者母親難過的說,兒子非常孝順,高職一畢業就申請提前入伍,希望趕快當完兵出來分擔家計,而且當天出門前才送了她一條天珠項鍊,沒想到卻成最後的禮物

▲郭男遭撞拖行,衣服被扯破,頭部重創亡。

苗栗地院認爲,莊男在喝完酒後喪失辨別能力卻堅持開車上路,甚至行經路口時還跨越雙黃線,佔用車道搶先左轉,直接撞上對向直行的郭男,導致對方滑行數公尺,頭部受到重傷、顏面骨折以及右臂變形等傷害,送往苗栗苑裡李綜合醫院後仍宣告不治,但考慮到莊男犯態度良好,承諾向受害家屬賠償900萬元、雙方達成和解,因此酌量減輕其刑,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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