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益夜市挨罰不繳合法「復活」 議員質問:什麼道理?
大益夜市向臺南市政府夜市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請,初步通過審查,可望就地合法營業。(曹婷婷攝)
位於臺南市南紡購物中心對面「大益夜市」,先前爆出違法營業,臺南市政府市場處裁罰多次,已勒令停業,惟業者近期向南市府夜市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請,已通過初步審查,公告1個月後,待取得設置許可即可營業;國民黨南市議員蔡育輝直斥「市府開罰、業者不繳,申請夜市竟準了?這是什麼道理?檢調該查查吧?」
據瞭解,大益夜市於去年未經許可設置前,就違規經營,市場處要求限期改善未果,依據臺南市攤販管理自治條例依次開罰,截至今年6月前後稽查19次並開罰,但業者僅繳款2次,6月間遭勒令停業,如今卻「原地復活」,蔡育輝直言社會觀感很糟,老百姓如果被罰不繳款,能有這種待遇嗎?
對此,市場處也說明,大益夜市先前未許可設置逕行營業,依據臺南市攤販管理自治條例連續開罰,僅繳納部分罰款,這部分在審查設置許可階段時,會要求業者必須先完成所有罰單繳納,纔可能覈准營運。
針對網路盛傳大益夜市要開業,市場處強調,大益夜市申請案經審查委員認爲這是設在商業區的夜市,相對於其他夜市多位在公共設施保留區、住宅區或馬路上,並沒有不予覈准的理由,業者也依委員要求,規畫自設停車場,目前初步通過審查,並公告爲期1個月,這短段期間也同步收集彙整各方意見,最後會再召開審查會,討論是否同意設置許可。
另外,同樣位於東區的大東夜市申請合法設置案,目前原業者承租到市農會土地會沿用大東夜市營業,佔地約三分之一,將沿用「大東夜市」招牌營業;但市府所有土地部分佔地約三分之二,則已被一名來自高雄市的股東及部分大東夜市股東以2500萬元得標。
市場處表示,內部仍將針對大東夜市申請案進行審查,據瞭解,雙方業者如能談妥,仍會以一個夜市的型態營運,若無法談妥,則可能會有兩個大東夜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