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時被輪姦 被害女獲芝加哥市府賠償六億元
▲這是克里斯蒂娜遭暴徒輪姦前數月所拍攝的照片,據其家人轉述,警方當時把穿着打扮和此圖差不多的她丟在惡名昭彰的芝加哥南區,簡直是送羊入虎口。(圖/克里斯蒂娜家人提供/取自《每日郵報》)
6年前,21歲正值青春年華的美國大學生克里斯蒂娜,於芝加哥市南區慘遭7名暴徒輪流性侵、毀容,事後還被從高樓推下,導致她腦部受到永久性的創傷。歷經多年的訴訟,芝加哥市政府16日與被害者家屬達成協議,將賠償克里斯蒂娜2250萬美元(相當於臺幣6.5億元),爲市警局的失職負責。
2006年秋天,當時就讀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的大3學生克里斯蒂娜(Christina Eilman)于飛行途中躁鬱症發作,在芝加哥遭機場警方拘留。雖然她的父母連打9次電話給警方,表示女兒有精神病史,需要住院治療;但員警未聽從家屬意見帶克里斯蒂娜就醫,反而把她帶回警局繼續拘留。
結果這麼一關就把她關了29個小時,事後警方還把這名年輕貌美、僅穿着超短熱褲和無袖上衣,身無分文又沒手機的金髮女子丟在當地犯罪率最高的南區,草草釋放了她。纔剛獲自由沒多久,克里斯蒂娜便遭7名幫派份子持刀威脅,帶到荒廢的大樓內性侵。
雖不確定克里斯蒂娜是自己從高樓摔落或被推下,而她自那一天起,就必須不斷接受各種治療。她的家人雖對逞兇的暴徒不滿,但他們更恨芝加哥警方的傲慢、怠惰,於是透過律師控告市政府瀆職,要求1百萬美元以上的賠償。
在多年的官司纏訟後,此案終於塵埃落定,市政府坦承警方處理確有疏失,願賠償2250萬美元,彌補克里斯蒂娜和其家人的身心傷害。「今天我坐在這裡,既感到尷尬,又感到羞恥。」待市議會通過此賠償案時,財政委員會主席伯克(Edward Burke)如此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