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莊鈞皓殺鄰案外案 曾侵民宅逼拍裸照
4年前(2010),臺中一名大學生莊鈞皓潛入鄰居家偷竊,甚至還殺死屋內的女主人,落網後被判刑15年,但又意外查出案外案,原來莊鈞皓在同年1月還曾經入侵一名林姓女大學生的租屋處,強取現金、強逼拍裸照,一審依強盜罪再判9年6月,林女提告求償,臺中地方法院昨天(18日)依現場留下的新鮮指紋,判決莊賠償林女30萬餘元。
4年前年僅21歲的莊鈞皓偷了鄰居鑰匙闖空門,被屋主的越南籍妻子發現,他竟然狠心用電線勒頸,還連刺9刀殺人,落網後被判處15年刑期,死者家屬怎麼也想不到,看着長大的隔壁鄰居竟然是兇手;而就在莊男入監服刑後,又查出案外案,原來他在同年1月曾經潛入一名女大生的租屋套房,強押恐嚇「不要逼我殺人,我只要錢」,還強逼拍裸照,最後得手現金3200元。
案發後,有附近鄰居形容莊男,「小孩子很老實,也很見義勇爲,(發現殺人是他)大家都很錯愕。」但知人知面不知心,莊鈞皓不僅入侵民宅偷竊、殺鄰居,又因爲強盜重罪被法官判處9年6月刑期,民事賠償30萬餘元,大好前程葬送在自己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