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校園貸調查 77%受訪者不懂借貸法律知識

使用者中存在大量隱數”,女生是使用重點羣體,“校園貸”並未用來解決急需……近日,共青團陝西省委權益部組織法律專家成立課題組,針對在陝高校學生羣體,設計、發放調查問卷563份。相關數據經專家統計分析,結合數據、文獻形成最終報告。這項針對“校園貸”的調查報告顯示:大多數學生對“校園貸”風險仍缺乏足夠認識。

爲遏制無序發展的“校園貸”,2017年5月,中國銀監會、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校園貸規範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規定未經銀行業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機構,禁止提供校園貸服務。

然而,近段時間,因“校園貸”引發的大學生安全事件仍不斷髮生,大學生因無力償還“校園貸”被訴至法庭的案件也持續高發。

77%大學生不懂資金借貸法律知識

“近年來,大學生總體消費水平較高。”團陝西省委權益部組織法律專家對陝西高校“校園貸”現狀展開的調查顯示,陝西大學生每月所需的生活費,僅有28%保持在1000元以內,59%爲1000至2000元,13%超過2000元,還有佔2%的少數學生月均花費超過3000元。

生活費來源,90%的大學生是從父母處獲得。生活費主要用於吃、穿、娛樂——分別有88.3%、46.6%、42.2%的大學生,將生活費主要用於吃飯及購買零食、娛樂消費、購買服飾化妝品。另有14.8%主要用於旅遊,31.1%主要用於支付培訓費和購買學習用品,16%主要購買了電子產品

課題組發現,多數大學生對“校園貸”持有理性認識,對其危害有所瞭解。74.9%的學生表示,即便在經濟緊張時也從未考慮過“校園貸”;19.1%表示偶爾想過;83.1%認爲“校園貸”不可靠;17.6%表示贊同,但自己不會採用;約77.3%明確表示不贊同“校園貸”方式。只有4.8%的學生,贊同並表示會使用“校園貸”消費。

受訪大學生中,50%關注過大學生因無力償還鉅額貸款自殺的事件。49.9%能夠認識到“會因此陷入數額不停增長的債務旋渦”;34%認爲“不利於引導大學生正常的消費觀”;29.9%認爲“會有可能遭到資金供應方採用不法手段追償債務”。另有25.1%、21.8%、17.9%、17.9%的學生,認爲會“留下不良的誠信記錄”“形成攀比風氣”“造成大學生信用危機”“拖累家庭”。

然而,即使在此種情況下,仍有多數大學生對“校園貸”的風險缺乏足夠認識。對“校園貸”,僅有10%“十分了解”、38.8%“基本瞭解”,51.2%“不瞭解”。多達77%的大學生不瞭解關於資金借貸涉及的法律知識;46%認爲不用一次性還清,可以邊消費邊解決資金問題;15.6%認爲藉助金融平臺可以養成現代消費習慣

“校園貸”未主要用於解決急需

調查中,6.1%的大學生表示因急需資金,已經使用或正在使用“校園貸”。但調查組認爲,因各種原因諱言,6.1%的使用比例應該“只是下限”。同時有調查數據顯示,有多達40.9%的大學生認爲身邊有同學在使用“校園貸”——“顯然,‘校園貸’使用者存在‘顯性’和‘隱性’兩類。”這些大量“隱數”的存在,給外界力量的防控干預帶來較大困難。

在已經使用或正在使用“校園貸”的人羣中,只有0.9%的男生。女生羣體不僅使用人數更多,且認爲“校園貸”更可靠的比例也更高。課題組同時發現:“校園貸”並未主要用於解決學生急需。調查中,僅有3.6%學生表示,會使用“校園貸”解決資金急需難題。在使用“校園貸”的學生中,有88%將貸款用於娛樂消費。其中,47%用於購買電子產品,33%購買服飾和化妝品,29%用來吃飯、額外購買零食和旅遊,僅有35%用於培訓和購買學習用品。

是否使用“校園貸”,更多取決於消費觀

“校園貸”問題的產生,來源於多個方面。課題組認爲,首先是政府在應對策略上,未趕上“校園貸”發展的腳步。

“大學生沒有獨立經濟來源,多數不具備還款能力。”但作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其借款行爲和合同效力還是要按照《合同法》處理。這樣一來,簽訂了“校園貸”這樣的高息貸款合同,一旦不能按時還款,就很容易滋生出非法討債或暴力討債的現象

這樣的情況下,國家卻缺乏專門的系統政策,來對“校園貸”加以規範。對網絡借貸公司,也沒有統一、嚴格的市場準入標準。與此同時,正規的金融機構缺少專門針對大學生消費需求的產品;針對大學生的徵信體系平臺也未建立,無法實現對大學生借貸行爲的統一監管。

調查中,還有一個現象值得關注:所需生活費較高的學生,是否會更容易使用“校園貸”?答案是否定的。專家特地設計了這樣的研究環節——對月需生活費超過2000元的學生,和急需資金時會使用“校園貸”的學生,進行數據交叉分析發現:前者中,僅有10.3%表示在急需資金時,會使用校園貸,其餘絕大多數都會另想辦法。

“這說明,是否使用‘校園貸’與消費需求的高低沒有直接關聯,而更多取決於消費觀念和習慣。”專家認爲,在我國家庭教育中,大都缺少理財教育和消費引導。進入高校後,也同樣缺乏必要的“財商”教育。這些,都給非法的“校園貸”平臺留下了可乘之機。

網貸機構離場傳統銀行“跑步進場

“2017年5月以來,網貸機構離場,傳統銀行‘跑步’進場。”課題組專家表示,針對高校學生,多家銀行推出的借貸產品都打出了“低息”牌,但不可忽視的是:正規銀行開發的“校園貸”產品,不少擁有“自助申請”“循環出借”“全額提現”等特徵,同樣存在着過度消費、違規使用、無力償還等風險,需要引起高度警惕。

課題組建議,在爲校園貸設計“堵、疏結合”的政策體系中——“堵”上,應加強多部門聯繫機制,嚴厲打擊非法貸。同時,健全大學生信用體系,構建失信違約機制,督促其形成良好信用習慣。“疏”上,除完善“校園貸”中的企業市場準入資格外,還應推動金融部門信息共享制度,由正規金融機構、銀行合理設置信貸額度、利率,統一設定借貸限額,避免多頭借貸。

與此同時,高校也要從大一新生入校開始,就展開非法“校園貸”的防範宣傳,並加強家、校聯繫,明晰學生消費情況。開設金融知識和消費觀類課程。“健全困難大學生資助體系,也至關重要——可以利用數字平臺,對學生經濟情況進行監測,科學識別困難大學生,做好重點資助尤其是隱形資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