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外割中壢女老師員警被判10月 中壢警方:尊重判決
音樂女老師詹慧玲前年於桃園中壢火車站拒絕警方盤查、並罵葉姓員警很蠢,遭當街大外割,依侮辱公務員罪嫌移送法辦,詹認爲警方濫權提告,桃園地院判葉員假借職務上機會強制罪、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分判4月和6月徒刑,強制罪部分得易科罰金;中壢警分局今表示,尊重判決。
詹慧玲2021年4月22日搭乘火車至中壢後火車站,前往附近排練室上課途中,遭中壢警分局興國派出所葉員認爲詹神情緊張遂上前盤查,詹則拒絕被臨檢並向警員說「你真的很蠢」,慘遭警員大外割摔傷,互控傷害;前年10月26日桃檢偵查終結,雙方均爲不起訴處分。
不過詹事後提起再議,經臺灣高等檢察署前年12月發回,桃檢後續行偵查,依刑事訴訟法對葉員提起公訴案,經桃園地院判葉員假借職務上機會強制罪、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分判4月和6月徒刑,強制罪部分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中壢警分局指出,對於此案判決分局予以尊重。爲捍衛警方執法尊嚴、保障員警合法執行公權力及持續關懷員警於訴訟期間身心狀態,針對葉員桃警察局及中壢分局後續將持續提供相關法律協助及啓動員警心理諮商輔導工作機制。
中壢警分局說,未來除精進員警執法技巧,也要求處理任何案件,務必依法行政、嚴正執法,並注意比例原則,以維護警察形象。呼籲民衆於警方到場處事時應保持理性平和,配合及支持警察執法,爲維護社會秩序與治安穩定共盡心力。
詹慧玲(左)上課途中遭葉員依神情緊張攔查,葉員被判10個月,中壢警分局迴應,尊重判決。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