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深夜迴應 就經濟部否準登記將依法提起訴願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就經濟部之否準登記將依法提起訴願。(圖/記者湯興漢攝)
經濟部商業司日前宣佈,不準予大同公司董事變更登記。對此,大同公司昨(9)日深夜發佈公告迴應,指大同全無侵害其他合法股東平等及積極行使股東權利之情事;經濟部否準後,該公司就經濟部之否準登記將依法提起訴願。
大同公司針對經濟部以四大理由駁回該公司董事變更登記申請的聲明全文如下:
(1) 本公司於民國109年6月30日所召開之股東會,對無出席權、無表決權之股份數依法認定後,確實已有代表認定後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且完全無侵害其他合法股東平等及積極行使股東權利之情事。
(2) 本公司於109年5月間,向法院聲請確認股東權不存在之訴之行動,並不限制本公司於行政與司法無法及時救濟時,不得合法自行適用相關法律以保障公司、員工及合法股東權益之作爲。
(3) 本公司申請改選董事、選任董事長之變更登記,經濟部以股東會出席數未過半而不予登記,經濟部認定事實之核算出席權數顯與公司不同。本公司依民法、企業併購法、證券交易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扣除無表決權者是由已發行股數減除(是分子分母同減的概念),當日已出席股數佔扣除後之已發行股數,已有過半出席。
(4) 本公司備齊及補正相關文件,並符合法令規定及程序之變更登記申請,經濟部否準後,本公司就經濟部之否準登記將依法提起訴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