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統一城鄉失獨、殘獨家庭扶助標準
大陸國家衛生計生委網站17日刊登了《關於進一步完善計劃生育投入機制的意見》(下稱《意見》),統一城鄉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標準,將農村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標準提高到與城鎮水準一致,即分別爲270元(1350臺幣)、340元(1700臺幣)。
作爲計劃生育的配套措施,大陸對失去獨生子女或獨生子女傷殘的家庭提供金錢扶助。
《意見》要求,完善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統一城鄉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標準,將農村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標準提高到與城鎮水準一致,即分別爲270元、340元,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準等因素,實行特別扶助制度扶助標準動態調整。
針對上述政策,《意見》解釋,目前一些家庭由於獨生子女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成爲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在生活保障、養老照料、大病醫療、精神慰藉等方面遇到一些特殊困難。
《意見》稱,本次標準調整進一步完善了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並將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準等因素,對特別扶助制度扶助標準實行動態調整。
大陸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制度2007年開始在全國試點,目的是爲了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穩定低生育水準,統籌解決人口問題,進一步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體系,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