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兩岸地下匯兌業務 立捷國際負責人被約談
立捷國際負責人洪鬱翔從事兩岸地下匯兌業務,被檢調約談到案。(本報資料照片)
立捷國際企業有限公司負責人洪鬱翔與長期滯留海外的姑姑洪春燕,成立多家貿易公司,實際從事兩岸間的地下匯兌,5年間匯兌金額達新臺幣17億元,臺北地檢署檢察官陳立儒4日指揮調查局航業調查處兵分4路搜索臺北市和平東路協行貿易等公司,並將洪鬱翔及財務馮貞蓁、大額提領款項人員範翔宇約談到案,晚間移送北檢覆訊。
檢調獲報,洪鬱翔與姑姑洪春燕分別是「協行貿易有限公司」、「會臨貿易有限公司」、「瀧鵬企業有限公司」、「立捷國際企業有限公司」、「速傳貿易有限公司」之實際或登記負責人。
洪春燕姑侄明知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非銀行業者,未經主管機關覈准,不得辦理新臺幣與外幣間的匯兌業務,竟從2014年1月起到2019年12月間,共同想匯差的不法利益,以開設物流公司爲掩護,在大陸設立營運據點,以洪春燕、洪鬱翔的銀行帳戶,及「協行貿易有限公司」、「會臨貿易有限公司」、「瀧鵬企業有限公司」、「立捷國際企業有限公司」、「速傳貿易有限公司」之銀行帳戶,從事臺灣與大陸間相互的地下匯兌,而從事兩岸非法匯兌業務,估計地下匯兌金額約新臺幣17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