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下半條蟲不用賠」 店經理聽了一口吞給她看
馮小姐和女兒在餐廳吃到半條蟲子。找餐廳理論時,經理竟把另外半條蟲子吞入肚中,並稱,菜蟲無毒,可以使用。馮小姐氣憤不過,立馬報警處理。
據重慶晚報報導,蟲子被馮小姐女兒吃掉一半後,服務員出面確認是蟲子後道了歉,答應賠償馮女士500元。大堂經理聞訊趕來卻表示,這不是有毒的蟲,只是一條菜蟲,可以食用,餐廳沒有許可權賠那麼多,最多賠償300元。
馮女士很不滿意,賭氣說,「你把這半條蟲吃了,我不要你賠錢!」
沒想到一句氣話,大堂經理夾起蟲子就吞進肚裡。馮女士無奈答應不要賠償,但又要求在發票上寫明就餐時吃到半條蟲。大堂經理不同意,雙方僵持不下,馮女士打電話報警。最終在民警調解下,速食店答應賠償馮女士300元,馮女士也同意不在發票上註明吃到半條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