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殺死酒店小姐還性侵不想讓國民法官審 北院裁定駁回

男子陳冠霖2023年3月持水果刀刺殺酒店小姐致死、性侵得逞,臺北地檢署依殺人等罪起訴陳,案件進入國民法官審理程序,陳的律師認爲,媒體報導影響審理,聲請不行國民參與審判,北院合議庭裁定駁回,不得抗告。

陳是臺北市錦州街酒店常客,愛上酒店張姓女子,張女反應冷淡,陳不滿,2023年3月2日晚間持水果刀到酒店消費,點名張女坐檯,第2天上午7時兩人發生爭執,陳持水果刀刺擊張女7刀,過程中還以手指性侵張女,張女送醫不治。

陳冠霖的律師聲請不行國民參與審判,律師主張說,本案有媒體報導張女死前有被強制性交案情,但檢方起訴僅爲強制猥褻,難以期待國民參審公正。

合議庭指出,現今網路資訊傳遞快速,社羣媒體與影音平臺盛行,如果不是離羣索居之人,新聞報導本唾手可得,而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的案件,涉及被害者生命權喪失,屬國民高度關心的議題。

裁定表示,本案屬重大刑案,影響社會治安甚鉅,爲一般國民生活中可能經歷或聽聞的事,除案發時及起訴時有媒體報導,其後迄今將近1年均無媒體再度報導,應無國民法官法規定難期公正審判的情形。

臺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