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3浬內拖網作業 臺南海巡隊查獲一違規漁船

臺南海巡隊查獲高雄市梓官籍「長」字號漁船心存僥倖利用暗夜視線不佳及海象惡劣之環境因素做爲掩護,在高雄南寮海域違規拖網作業。(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臺南海巡隊10039艇執行「護永專案」聯合區域聯防勤務,31日凌晨0時41分許,發現高雄市南寮外海1.9浬處有高雄市梓官籍「長」字號漁船,心存僥倖而利用暗夜視線不佳及海象惡劣之環境因素做爲掩護,在高雄市南寮海域離岸3浬內海域違規拖網作業,海巡艇旋即進行蒐證、廣播告知漁船違規作業應停止作業、立即起網,惟因海象惡劣無法登檢,即全程拍照、攝影蒐證,逕行蒐證函送裁處

經查「長」字號漁船系自高雄市蚵仔寮漁港安檢所,於30日23時48分報關出港,出海後隨即前往遭取締海域進行違規拖網作業,經 10039 艇錄影蒐證確認該船於公告禁止之海域進行作業,違規事證明確,全案以違反漁業法規定函送主管機關高雄市海洋局,裁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

臺南海巡隊指出,海巡署自105年07月開始爲保護海洋、使生態永續,飭令要求所屬執行「護永專案」,臺南海巡隊即積極配合所轄之臺南市政府近海及漁港管理所、高雄市政府海洋局及其鄰近之澎湖海巡隊、第布袋海巡隊等單位,以區域性聯防的方式持續守護着臺灣西部廣大的海域及其海洋生態;「護永專案」執行迄今,計取締有漁船違規拖網作業有9件15船、漁船違規蟹籠作業有3件3船,總計取締有12件18船次到案裁處,成效顯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