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之漢不滿遭形容為黑道 向吳欣岱求償10萬敗訴
館長陳之漢。記者林孟潔/攝影
網紅「館長」陳之漢不滿臺灣基進臺北黨部主委吳欣岱在臉書發文形容他是黑道,起訴求償10萬元及移除文章等。士林地院認爲,吳欣岱發言是合理評論,今天判陳之漢敗訴,可上訴。
陳之漢向法院主張,吳欣岱去年12月4日在臉書粉絲專頁發表文章,寫到「黑道的定義是什麼啊?成羣結隊的有前科的人?那成吉思汗不就是一個幫派」、「成吉思汗裡面一堆有前科的不說」。
此外,吳欣岱同年月13日又在臉書發表「還是你(陳之漢)捐幾百萬之後,就可以跟大徒弟開直播恐嚇別人」、「難怪很多黑道都轉型開直播賣東西」等文章。
陳之漢認爲,吳欣岱以黑道形容他,又不實指摘他開直播恐嚇他人,已侵害他的名譽權,向吳女求償精神慰撫金新臺幣10萬元、移除臉書文章,以及於臉書刊登本案民事判決。
吳欣岱答辯指出,陳之漢爲自願性的公衆人物,過去接受媒體專訪時,未對記者敘述的黑道標題表示反對意思,況且她的臉書文章是對陳之漢批評政府與黑道掛鉤、參與遊行等事的合理評論,並未侵害陳之漢名譽權。
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提到,依吳欣岱舉證,過去陳之漢受訪時曾坦然面對過去的黑道歷史及社會大衆對他形象的認知,因此以「有前科」之人或黑道形容陳之漢,並非憑空捏造的描述,應可認定是對於可受公評之事,善意發表而爲適當評論,吳欣岱行爲不具侵害陳之漢名譽權的不法性,判決陳之漢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