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律師陳報士檢!潘母「下通牒」:12天后沒搭機將不幫忙求情

港女命案死者母親今再度喊話,催促陳同佳儘速來臺投案。(圖/記者屠惠剛攝、路透

記者劉昌鬆、陳羿妏/臺北報導

2018年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日前表示將於10月份來臺投案,其委任理律法律事務所今(12日)公開聲明證實陳報士林地檢署。另外,死者潘女母親再度喊話,催促陳同佳儘快來臺投案。

理律法律事務所今公開聲明表示,證實爲陳同佳委任律師,目前已陳報士林地檢署,然而,至於詳細細節,基於律師保密義務,他們不方便透露;隨後,士林地檢署也證實,已收到理律事務所的陳報書狀,目前正在討論、研究後續陳同佳來臺之相關流程,並呼籲港府應務實迴應我方已提出之司法互助請求。

對此,死者潘女母親今接受《明報》專訪時,再度喊話,「陳同佳你已經不是一個小朋友,現在已經22歲,臺灣已提供多個途徑給你,你爲何不去辦理啓程手續呢?如果我訂下的期限『10月23日前』,你還沒搭上飛機,我就不會幫你求情,距離現在也只剩12天。」

▼理律法律事務所公開聲明。(圖/記者劉昌鬆翻攝)

以下爲士檢書面聲明:

本署於109年10月12日下午收受由凃姓、賴姓與蔡姓三名律師署名之陳報狀、本署107年度偵字第6329號案件陳姓被告署名之刑事陳報狀及3份委任狀,已交由該案之承辦檢察官依法處理。後續本署仍將積極偵辦,貫徹我國司法管轄權

另本署偵辦本案,前已三度經由法務部透過陸委會向港府提出取證及人犯遣送之司法互助請求,惟均不獲港府置理,基於本案事實調查之所需,本署仍藉此呼籲港府應務實迴應我方已提出之司法互助請求,協助將犯嫌早日繩之於法,具體實現本件個案之司法正義,並慰被害人及其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