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建民、吳清飛聯手交通宣導 請行人過馬路停看轉揮動
▲爲加強行人交通安全宣導,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陳建民、六分局分局長吳清飛,親率員警在南區永華國小宣導行人交通安全。(圖/警方提供)
爲防制行人交通事故,臺南市警察局除了加強行人交通違規執法外,並加強行人交通安全宣導,27日由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陳建民、六分局分局長吳清飛,親率員警在南區永華國小宣導行人交通安全,且交通警察大隊亦購買亮光手環,贈送民衆配帶。
105年1月至11月A1類死亡165人,分析事故態樣類型,其中行人事故有27人,佔整體件數16.4%,行人肇事時段以4時至6時、18時至20時及20時至22時各發生5件最多,肇事路段以安南區長和路、南區金華路、中華西路各發生2件最多,行人違規態樣以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地下道8件最多,其次爲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6件;另65歲以上高齡者行人事故有18人,整體而言,顯示年長者於晨、昏時段行走道路發生較爲嚴重。
警察局強調除了加強行人交通違規執法及教育外,另外亦全面檢示行人行走設施是否完善,針對交通工程改善行人交通安全,目前交通局有於南區永華國小、新市區遠東科技大學及新市火車站,劃設綠色人行道標線,增加行人行走空間,且該人行道標線是行人專用,自小客車與機車及自行車是不能在上面行走。
「停、看、聽」這是大家耳熟能詳的過平交道標語,而臺南市有4700處的號誌路口,馬路如虎口!建議行人過馬路5步驟:「停、看、轉、揮、動」。停:人行道不強行;看:看看號誌小綠人;轉:轉左轉右等車停;揮:揮手微笑表謝意;動:動身起步快步走。
臺南市警察局呼籲所有行人,切勿因貪圖一時的方便而任意「橫越馬路」,一時的方便可能就會奪去一個用路人或失去自已的寶貴生命 ,只有行人能確實遵守交通規則,才能確保大家的安全。提醒家中長輩,在清晨或夜間出門時,應穿着鮮明衣服,讓駕駛人很容易看到。警察局也請所有市民朋友們協助年長者穿越道路,關心年長者行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