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皓揚虐殺2貓 北院辯論終結檢方求處各6個月徒刑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臺北地方法院針對「大橘子」、「斑斑」遭虐殺案召開言詞辯論庭。檢察官認爲,陳皓揚虐殺手法殘忍,雖然的確有心理方面問題,並經臺大醫院提出心理評鑑報告,但兩相權衡,認爲所犯2案應各處有期徒刑6個月。

▲陳皓揚(灰色帽T低頭者)走出法庭,遭到不少愛貓人士怒罵。(圖/記者李毓康攝)

由於是最後一次開庭,陳皓揚特別向檢察官、法官說了不少話。他表示,第二次犯案後,有感受到養貓人對貓的情感,傷害貓的同時,也傷害了養貓人。而他周邊的親友,也很關心他的狀況,不會對他失望、傷心,因此他深深體認,對於自己心理上的疾病「會主動去面對,要用正面的態度解決,不能逃避。」

至於被檢察官分別求處6個月有期徒刑,陳皓揚表示「我現在有主動到臺大醫院治療,也遭到臺灣大學退學處分,這段時間連周遭朋友也受到極大輿論壓力,希望法官可以考量這些,減輕刑期。」全案定在10月13日下午,進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