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停自家騎樓遭檢舉「1個月1300次」 屋主崩潰狂罵變態

網友抱怨社區某鄰居近期瘋狂檢舉騎樓違停車輛,他說自己住了30多年都是這樣停車,該鄰居卻每天照三餐檢舉,上個月就高達1300次,連警察都無奈。(翻攝自臉書「爆怨公社」)

一名網友抱怨社區某鄰居近期瘋狂檢舉騎樓違停車輛,他說自己住了30多年都是這樣停車,該鄰居卻每天照三餐檢舉,上個月就高達1300次,連警察都無奈,每晚來驅趕,住戶們怨聲載道;有網友迴應,大法官釋憲稱騎樓通道雖是供公衆通行,只要「不礙於通行」,所有人仍有管理使用、收益處分等權利。

該網友在臉書「爆怨公社」發文表示,他在自家騎樓停車停了30多年,鄰里間都相安無事,不過日前被不斷被人檢舉違規,「突然天天被趕被警察開紅單,每天照3餐檢舉,生活突然改變了」,上個月檢舉次數更高達1300次以上,連警方都很無奈,因爲有接獲報案就必須到場驅趕開單。

該網友強調停車的區域雖爲騎樓,但都是自己的建地,他無奈PO文說也沒辦法變更建照成非騎樓,原本該透天厝時就是預備用來停車,「怎麼自己家門口自己的建地就不能停車…真的不懂」,每天鄰里間都要一直出來移車、收罰單,「滿足這位仁兄的變態的慾望」,

有網友留言解釋,大法官曾釋憲解釋,騎樓通道建造是供公衆通行,所有人雖不因此完全喪失管理、使用、收益、處分之權能,但其利用行爲原則上「不得有礙於通行」,因此只要留有通道讓公衆通行,屋主可以申請提行政訴訟,「看過類似新聞報導有提到:提起行政訴訟,主張該騎樓屬私人土地、尚留有通行空間等」、「所謂的公衆通行,每一棟建築空間不一,提行政訴訟吧」、「查地籍圖是否是法定騎樓,若不是在會勘確認地目之前的罰單可以撤銷」。

網友抱怨社區某鄰居近期瘋狂檢舉騎樓違停車輛,他說自己住了30多年都是這樣停車,該鄰居卻每天照三餐檢舉,上個月就高達1300次,連警察都無奈。(翻攝自臉書「爆怨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