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創辦人張榮發遺產稅之爭再浮出檯面 國稅局:個案無法評論

長榮集團。(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吳靜君臺北報導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過世後,外界依據美國《富比士》(Forbes)雜誌調查,推論他名下遺產約有530億元,但日前國稅局覈定爲240億元,遺產稅額是10%,且張榮發的兒子又提出遺囑無效之訴,因此還沒有完成核課繳稅,對此,國稅局僅表示,個案無法表示意見

張榮發是2016年過世,時到今日還尚未繳納遺產稅,雖然依據規定必須在死亡之日的6個月內申報、必要時還可以延長3個月。但是因爲部分個案比較複雜,除了股票現金之外,還有海外資產、未償債務、爲繼承登記等財產都要查調,國稅局只要在核課期間內確認即可。

一般來說,國稅局覈定稅額後,遺產稅及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應於稽徵機關送達覈定納稅通知書之日起2個月內,繳清應納稅款;必要時,得於限期內申請稽徵機關覈准延期2個月。但是該案還在訴願當中,所以繳納遺產稅恐還要再延長一段時間。

外界總會質疑,過去名人的資產都有數千億,但覈定的遺產都只有百億元或者更少,要繳交遺產稅就更少了。事實上,稅捐稽徵機關都是以「死亡當時」的收盤價價值,如果未上市櫃則是以淨值來認定,所以很多時候認定的遺產總額與外界會有落差。

會計師表示,張榮發過世時,遺產稅率仍是單一稅率,且當時的稅率只有10%,所以張榮發過世後所要繳的遺產稅並不多。如果依照覈定遺產只有240億元的話,要繳交的遺產稅也只有2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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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集團創辦人暨總裁張榮發。(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