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到國中演講青少年法律常識 彰化淫檢嫖16歲少女當皮條客
▲蔡曉侖遭收押。
彰化地檢署檢察官蔡曉侖涉嫌在2015年間,以一小時3500元的代價,和一名16歲的少女小芳(化名)進行進性交易一次,之後更多次媒介他給其他男客人,遭到中檢等單位搜查,並遭到收押停職,而他過去還曾到各公家機關和學校演講,甚至在國中進行青少年法律常識講習,如今淪爲媒介賣淫的皮條客,讓同事難以置信。
蔡曉侖被查出涉嫌在2015年間,以一小時3500元代價,在臺中和一名16歲賣淫少女小芳,從事性交易一次,之後還多次媒介給其他男客人,當時臺中市婦幼隊正偵辦一起少女性交易案,發現該嫖妓的LINE羣組裡,居然有他在其中,該少女也坦承蔡就是檢察官,檢方獲報後再持續追查,中檢、中警、臺中憲兵隊司法警察等62人,13日拘提他到案,並在辦公室找到相關證據。
臺中地檢認爲蔡罪嫌重大,有足夠的事實,又有逃亡串供和滅證之虞,凌晨將其聲請羈押獲准,彰檢則發公文要其停職,而蔡曉侖臺灣大學法律系司法組畢業、司法官訓練所第39期結業,曾任軍法書記官、澎湖地方法院書記官、中檢檢察官,2007年起在彰檢任檢察官, 中檢期間還偵辦過婦人帶着小六子燒炭自殺案等案,還曾到國中演講青少年法律常識,此事爆出讓人諷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