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正元開炮馬不能選主席 李鴻源:國民黨自行認定
馬英九規劃連任國民黨主席,黨籍立委蔡正元公開質疑,根據人民團體法對政治團體的規範,馬英九已算連做兩任,不能再選黨主席,否則就算當選也會被法院判決當選無效;不過,國民黨解釋,馬總統兩任期中間還有一個吳伯雄,因此沒有連選問題。
2009年,馬英九第二次當選國民黨主席,當時他揮舞旗幟讓黨內上下高喊團結,現在卻有立委根據康世儒(前竹南鎮長)當選無效的判決,質疑馬連選主席的正當性。根據人團法,人民團體負責人只能連任一次,國民黨黨章也規定,黨主席只能連任一次。
蔡正元(上圖)表示,「國民黨內外有很多人樂意當『籌安會』的君子,但馬英九不應該當袁世凱,所以法律的疑義沒有釐清之前強做解釋、要再度參選連任黨主席,未來所引起的紛爭將是沒完沒了。」
根據國民黨中央解釋,2005年馬英九第一次當選主席,2007年2月馬英九因特別費案遭起訴請辭,改由吳伯雄當選接任;2009年馬英九再度當選,中間隔了一個吳伯雄,因此不算連選。
國民黨發言人殷瑋說,「當時除了吳伯雄前榮譽主席之外,也有其他人來進行選舉,那在連選得連任一次的規範之下,他的意義如何?我想內政部已經做了非常清楚的解釋。」
內政部長李鴻源表示,「至於連選得連任,現在所衍生出來的是『屆』還是『次』,那顯然就是說這個東西也可以從嚴解釋,也可以從寬解釋,就看大家怎麼來認定,是有空間的,但這個東西是國民黨自己要去做這樣的認定。」
李鴻源跳出來解釋,政黨主席的選舉不屬於人民團體法管轄範圍,而是由政黨自行規範,內政部管不了。國民黨的自家事,勞煩部長在週末親自出來說明,可見敏感新聞話題因爲牽涉到總統,連部長也不敢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