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優化汽車限購政策 加快取消皮卡進城限制
商務部表示,優化汽車限購政策,已實施汽車限購的地方,應統籌羣衆汽車消費需求和當地交通擁堵、污染治理等因素,通過增加號牌指標、放寬號牌申請條件、精準設置限購區域、探索擁堵區域內外車輛分類使用政策等措施,有序取消行政性限制汽車購買規定。各地不出臺新的汽車限購規定,穩定城市汽車消費。
商務部提出,支持農村汽車消費,落實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相關文件要求,積極組織開展本地區“汽車下鄉”活動,爭取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對農村居民購買新能源汽車、微型或輕型貨車(含皮卡)、1.6L及以下排量乘用車給予補貼支持。引導汽車生產企業、實力強信譽好的經銷商和電商平臺等下沉業務渠道,加快構建城鄉一體化的汽車銷售和售後服務網絡,釋放農村汽車消費潛力。
商務部強調,推廣新能源汽車消費,鼓勵限購地區號牌指標數量配置向新能源汽車傾斜,對無車家庭購置首輛新能源家用汽車給予支持,研究不限購的具體措施。各地可對消費者購置新能源汽車,在充電、通行、停車等使用環節給予綜合性獎勵,推動公共領域車輛電動化,鞏固新能源汽車市場增長勢頭。
商務部指出,加大汽車促消費力度,各地可出臺或延續新車購買補貼政策,對新車產地及品牌等補貼條件應公平公正。加強政企聯動,各地可聯合汽車銷售企業、成品油經營企業、保險公司等,通過發放購車、加油、充電、停車、洗車等優惠券,贈送保養和保險服務,補貼號牌指標競拍費用,延長車輛包修期等措施,多方合力促進汽車購買和使用消費。
商務部強調,全面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除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外,不得限制符合在用車排放標準的二手車遷入。落實國家有關文件要求,進一步推動便利二手車異地遷移。對於擬恢復二手車限遷政策的地區,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向政策制定部門提出意見建議,並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商務部報告。
商務部提出,開展汽車以舊換新,有條件的地區可對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汽車併購買新車的給予補貼,提高換購新能源汽車補貼額度。引導汽車生產和流通企業在政府補貼基礎上配套予以讓利優惠,放大政府補貼效應。鼓勵對開展“以舊換新”促銷活動並達到一定數量或金額的汽車企業給予資金獎勵、稅收優惠等支持政策。
商務部要求,加快取消皮卡進城限制,充分發揮皮卡客貨兩用功能,尚未取消皮卡進城限制的地區,積極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全面取消皮卡進城限制。對於尚不具備條件全面取消的地區,積極採取分區域、分路段、分時段放開進城限制等方式,對皮卡進城實施精細化管理,並逐步實現全面取消進城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