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色口罩含「偶氮色料」恐致癌! 食藥署祭出重罰

外傳彩色口罩恐有致癌風險食藥警告廠商如使用偶氮類染劑,最高將面臨200萬元懲處。(示意圖/Shutterstock)

紫豔芒果黃、抹茶綠、璀璨紅色彩繽紛,口罩款式顏色越來越多,還能與衣服搭配,儘管戴上口罩,依然有造型。但外界質疑部分彩色口罩可能含有致癌「偶氮色料」,食藥署警告,廠商如使用偶氮類染劑,最高將面臨200萬元懲處。

衛福部食藥署品管科長李思鈺表示,以往稽查醫用口罩,項目均集中在功效,至於查驗登記,對於口罩使用塑料上並無特別管制,不過,外層紡織布則有明文規範,共有22項偶氮色料不得用於口罩。

李思鈺指出,「偶氮色料」普遍用於紡織品,因爲價格低廉,部分業者以此作爲色料,但如果接觸汗水酸雨、或在高溫下曝曬,恐釋出致癌物苯胺,危及健康。

李思鈺指出,部分口罩業者使用特殊染料製作特別樣式顏色的口罩,但有些染料確實可能危害人體健康。若是民衆擔心買到不合格的彩色口罩,建議購買通過認證的醫用口罩,相對安全。

李思鈺說,未來查廠時,將要求口罩廠商提供採購的原料供應商資料,如檢驗出偶氮殘留,或是出現不應該使用的色素,廠商必須銷燬原料,還將面臨藥事法罰則,處以新臺幣3萬至200萬元罰鍰。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說,依據經濟標準檢驗局CNS15290規定,限定紡織品使用的色料,因此,檢局將執行標示品質流向等查覈,另抽驗實體店面網路通路市售口罩,購買採樣如有檢出「偶氮色料」等有害物質,將依據消費者保護法最高罰150萬元罰鍰。

莊人祥表示,一般口罩的主管單位爲經濟部標檢局,醫療口罩則是由食藥署管理,因此,一般口罩的標示品質、流向的查覈,均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統一管理。(編輯樑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