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部:影響深遠、需要溝通

金融總會指出,去年在金融建言白皮書中就已建言,應兼顧金融業國際競爭力,銀行保險業營業稅5%稅率適用期間不宜過長,建議落日期間爲八年,也就是去年就落日。然而財政部對此建言僅給予中性迴應,表示銀行業、保險業存在高度系統性風險,政府過去用金融業營業稅稅款協助處理問題金融機構,最多就是銀行與保險,兩業營運及獲利穩定,應維持稅率5%,繼續挹注國家稅收。

財政部官員表示,金融營業稅調整將參考金管會意見,同時也要考慮臺灣金融產業發展,及政府整體政策和財政狀況,審慎評估是否要調整稅率及稅款運用方式。

工商協進會指出,鄰近的香港、新加坡、日本、韓國都沒有對金融保險業課營業稅,臺灣銀行業ROA及ROE遠低於香港、新加坡、日本及韓國,營業稅若仍維持5%的高稅率,經營成本難跟國際銀行競爭,建議調降或取消。

工商協進會強調,金融業要負擔的有效稅率高於其他產業,除5%金融營業稅,還必須要負擔印花稅0.4%,金管會2020年又公佈國內系統性重要銀行資本適足及監理要求,保險業也將在2026年接軌國際財報準則IFRS17及新清償能力指標ICS,都使金融業潛在資金需求龐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