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站被認定幫助侵權,平臺管理責任該如何界定?
視頻平臺的侵權問題層出不窮,如今的創作者要和盜版交戰,平臺也成爲紛爭中的一員。
近日,北京愛特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愛特米”)通過其公衆號“假日博物館”發文稱,在《博物館裡的中國通史》侵權案的二審中,B站被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判爲具有主觀過錯,構成幫助侵權。
事件的起因源於紀錄片《博物館裡的中國通史》在B站的傳播。根據“假日博物館”的介紹,這部紀錄片的製作時間爲四年,由國內專家學者和博物館共同打造,付費觀看。
公司稱,自2021年10月起,《博物館裡的中國通史》在B站上遭受了系統性、大規模的非法傳播,“使我們陷入了發現、通知、刪除的反覆循環,耗費了大量時間和資源。”他們認爲,這不僅破壞了商業模式,也對所有原創內容創作者造成了巨大打擊。
此前,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一審判決認爲B站不構成侵權,這促使愛特米公司於今年3月發文“控訴”。而二審結果顯示,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撤銷了一審判決,明確指出,B站作爲信息存儲空間服務提供者,未能有效履行審查和制止侵權的義務,未採取與其技術傳播能力相匹配的技術治理措施,放任了侵權行爲的擴大,具有主觀過錯,構成幫助侵權。
二審法院還強調,對重複侵權行爲負有審查義務是網絡服務提供者的合理注意義務。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針對網絡重複侵權行爲建立重點監控機制,及時刪除、屏蔽侵權視頻,並依據侵權次數採取限制、暫停甚至停止網絡服務的必要措施。這些措施不僅需要及時,更要有效,確保平臺上無明顯侵權內容。
內容製作方愛特米將矛頭對準B站,主要原因也在於這一平臺龐大的用戶規模和屬性。作爲一個已有3億多用戶的平臺,B站是少數以UGC(用戶生產內容)爲主的中長視頻平臺,長期存在“搬運”類視頻。
與此同時,上述紀錄片的受衆正是年輕人羣。而據B站官方統計,中國有近七成的90後(含00後)活躍在B站,和消費《博物館裡的中國通史》的人羣相重合。有網友在評論區提問“假日博物館”是不是可以起訴UP主,其迴應稱侵權UP主太多,且B站未給出UP主的有效信息。
知識產權律師、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遊雲庭告訴界面新聞,此類案件中,判決網絡平臺構成幫助侵權的結果並不少見,在針對熱門內容的博弈當中,非原創平臺因爲刪除爭議內容不及時或者內容被反覆上傳等原因,經常被定性判爲幫助侵權。
類似的案例也發生在知名綜藝《明星大偵探》上。這檔由長視頻平臺芒果TV推出的綜藝被B站大量用戶上傳到平臺,據“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介紹,2022年快樂陽光公司在B站再次公證取證到了3389條傳播涉案作品的視頻,該平臺甚至還設立了“明星大偵探”專區。一審法院認爲B站構成幫助侵權,需賠償1000萬元,湖南高院二審維持原判。
和上傳《博物館裡的中國通史》內容不同的是,B站上很多有關《明星大偵探》的內容屬於剪輯後的“二次創作”。很長一段時間內,這類內容在B站極受歡迎,也幫助平臺形成了用戶的社區氛圍。甚至於,影視綜藝出品方也受益於站內的討論,讓節目有了多熱點話題。
但這增加了B站解決侵權問題的難度,加深了平臺和製作方們的矛盾。
B站如今成爲一個既有自制內容、又包含大量用戶生產內容的平臺,光是在B站獲得收入的UP主就超過了300萬,這讓平臺面臨的管理責任更加複雜。
在近期的一場公開論壇上,清華大學教授崔國斌表示,在現有《著作權法》的框架下,平臺是否因此應該承擔更多注意義務和責任,這個問題國內很多專家看法不一。
他指出,由於平臺推薦的作用,作品可能在短時間內獲得極大流量,因此有人主張服務商應承擔更嚴格的責任,包括直接責任。而崔國斌的看法是,堅持傳統的服務商責任框架更爲合適,因爲過度加強責任可能會引發寒蟬效應,減少用戶發言機會或增加其成本。
不過,要更大程度地遏制侵權內容的傳播,主動權確實在平臺手中。遊雲庭認爲,認定構成幫助侵權的判決會對平臺產生一定壓力,但除非法院提高判賠標準,否則此類情況還是會重複出現。如果真的希望杜絕侵權內容,B站也可以設置關鍵詞、對於重複上傳侵權內容的用戶進行處罰、用人工智能識別視頻內容等方式,杜絕相應情況的發生。
一面是製作方,一面是用戶和社區,在侵權事件多次發生的背景下,B站需要重新思考其中的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