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屢違規稽查不力 監察院糾正臺北、新竹

補習班屢違規稽查不力,監察院糾正臺北、新竹。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監察委員王幼玲、蔡崇義、張菊芳今天表示,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新竹市政府教育處對轄內補習班多次違規卻怠於裁處,明顯行政怠失,監察院通過糾正;另請教育部檢討補習班監管機制,加強督導地方政府落實執行查察。

三位監委表示,國高中兒少下課後,近6成學生要參加課後補習,都市學生更是超過7成;3歲到未滿6歲幼童學習才藝者近5成。對於未具自我保護的12歲以下的幼童,以及6歲以下學齡前的幼兒的人身安全及場所安全,應加以關注。

三位監委監委指出,現行補習班、安親班、幼兒園分別依不同管理法令,各自有各自的立案標準及規範。補習班可聘僱外師教授外語,但不能指導作業、安親班提供生活照顧及學校作業輔導爲主,不能補習、幼兒園則提供全日生活及照顧,不得聘任外師進行單科教學等。

監委表示,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在2016年就知道轄內A補習班疑似違規經營幼兒園,A補習班近年遭民衆投訴違法經營情事,不但沒有停辦,至今已擴大經營達9家兒少學習機構。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對這2家補習班的管理,怠於執行法律所賦予的公權力,以促其積極改善,明顯是行政怠惰。

監委指出,新竹市C補習班以補習班名義,違法經營幼兒園,甚至發生補習班負責人兒子兼工讀生(乙員)疑似對3歲幼童性暴力事件,新竹市政府教育處歷年來對C補習班計稽查5次,業者都未落實改善,卻未予以裁罰,直到發生性暴力事件才進行裁處,顯見新竹市政府教育處稽查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