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獸鋏禁13年仍現親子餐廳附近 北市3年夾傷34起破1案

2011年6月29日動物保護法修正通過捕獸鋏禁令,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任何人不得製造、販售、陳列或輸出入獸鋏,違者開罰1萬5千元至7萬5千元。本報資料照片

動保法禁止使用捕獸鋏上路13年,不過臺北市上月18日在內湖一家知名親子餐廳對面紅磚道,仍發生有浪貓遭獸鋏夾傷,事後調閱監視影像,未發現可疑人士,案件不了了之。議員質疑,北市近三年共接獲34起貓狗誤觸捕獸鋏受傷通報案,卻僅1件查獲行爲人,質疑動保處稽查不夠積極。動保處坦言,稽查上遇到許多困難,會從源頭及販售端管理。

目前動保法令規定,捕獸鋏列禁止使用,但若要使用必須先向主管機關申請,議員吳世正質疑,儘管已禁用多年,但臺北市違法使用捕獸鋏夾傷貓犬事件仍時有所聞,上月就發生一起在內湖知名親子餐廳附近,有浪貓遭捕獸鋏夾傷。

根據2011年6月29日動物保護法修正通過捕獸鋏禁令,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任何人不得製造、販售、陳列或輸出入獸鋏,違者開罰1萬5千元至7萬5千元,北市動保法更加碼,任何人不得販賣、出租、出借及陳列獸鋏,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應將管領土地範圍內的獸鋏排除、拆除或銷燬,拒不改善者,開罰2萬到10萬元。

吳世正質疑,儘管已有捕獸鋏禁令,但臺北市從2021年到今年4月,仍共發生34件貓狗誤觸捕獸鋏受傷救援案件,僅1件有查獲行爲人並裁罰,其餘33件均查無行爲人結案;再以行政區統計,士林區11件最多、北投區8件次之,內湖區5件第三,若以路段統計,至善路三段5件最多,光是今年1至4月就已經發生2次獸鋏夾傷貓狗事件。

北市動保處動物救援隊則坦言,之所以近3年僅查到1案,是因要查緝違法放置捕獸鋏,的確稽查上遇許多困難,以這起內湖夾傷浪貓案件爲例,研判貓咪應該是已經被獸鋏夾住後,拖行獸鋏跑了一段路,所以不知原始放置地點在哪裡。

吳世正也發現,動保法禁止販售及陳列獸鋏後,儘管實體販售管道已經絕跡,但近三年來,相關販售行爲似乎轉至網路或電商平臺,如露天市集和酷澎輸入搜尋「捕鼠」,就會看到有一款塑膠製的捕鼠夾販售。

動保處表示,未來市府會加強源頭管理,針對可能販售的五金行、業者、還有可能使用的農戶,還有網路平臺,加強查覈。

議員也要求,動保處也應該朝通報最多的放置地點,如士林、北投等地加強查緝,動保處表示,會來研議,包括會加強跟有出現過捕獸鋏地點的所有權人,強化宣導違規放置,可罰處2至10萬元不等罰款。另外,動保處每週也都會2次,針對12個網購平臺巡查,目前查獲有疑似販售捕獸鋏的電商業者,因許多在外縣市,都已移請所轄縣市罰處。

2011年6月29日動物保護法修正通過捕獸鋏禁令,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任何人不得製造、販售、陳列或輸出入獸鋏,違者開罰1萬5千元至7萬5千元。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