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英國情侶補償金! 李茂生斥「中央打臉自訂的法律」
▲遭英人嫌棄像「監獄」,花蓮隔離所曝光。(圖/花蓮縣政府提供)
一對英國情侶在臺灣接受居家檢疫,抱怨如在監獄一樣,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7日宣佈,由於對媒體發表不實陳述,恐影響我國國際形象及防疫工作執行,故不予防疫補償金。對此,臺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在臉書表示,「我們不是自詡爲法治國家嗎?」、「中央帶頭打臉自己所訂的法律,則萬萬不可」。
李茂生指出,他不是要筆戰,更不是故意爲反對而反對,而是在法言法;補償辦法規定只要接受隔離,而且未違反法規,或通知書上所列防疫措施者,可向地方政府請領補償金;此補償規定沒限定被隔離的原因,也未限定國籍,只要未違規,則於放封后次日起可向地方政府申請,「所需經費雖由中央籌措,但核可者則爲地方政府。」
李茂生說,如今,英國情侶向媽媽抱怨、媽媽訴諸媒體、損傷臺灣國際形象、尚未申請的情形下,「中央」說不給予補償了?
他也強調,自己在聽到英國人的抱怨、看到收容環境、理解到所需支付費用後,也很生氣,覺得這位女士真的不知好歹,但是法允許其申請,則中央也只能責成地方政府,在他們提出申請後,嚴格審查,務必找出違規事實,儘量不予與補助,但應該很難,「因爲讓我國的國際形象受損不是任何違規情事所造成的。」
李茂生表示,下這種指導棋,雖然不妥,仍符合慣例,但中央帶頭打臉自己所訂的法律,則萬萬不可,「啊,我說錯了。現在是非常時期的例外狀態,主權者可以恣意懸置任何法律,實現朕即法律的定律的。你不可以質疑你的神,因爲神就是真理,神愛世人,質疑神就是害了世人,對不起,我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