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該只是為執法方便而考量」新政策惹議 專家:改善道路工程降低行人死傷
臺中市改善行人安全,在重要路口設庇護島。圖/臺中市政府提供
汽機車未停讓行人到底怎麼罰,引發各界討論。專家認爲,警政署前天公佈的執法新原則,爭議點在於行人穿越距離過長,可能導致塞車或停等時間長,但其實可靠道路工程設計改善,包括號誌行人早開、縮短斑馬線距離等,政府在道路工程改善還是做得太慢,無法徹底解決問題。
臺灣交通安全協會副理事長林志學表示,過長的斑馬線不僅對行人不友善,也對車輛吃虧,更讓執法者尷尬,光仰賴執法手段要年降一定比例死傷其實很困難。
他舉例,道路工程方面,可透過道路瘦身、路口緣石突出等設計,縮短行穿線距離,提高行人識別度,或利用庇護島分割過長的行穿線。在號誌方面可利用行人早開、早閉時相區隔行人及車輛通行時間。
陽明交大運輸與物流管理系教授邱裕鈞指出,行人一踏上斑馬線,就要車輛全面停讓,這樣的標準確實太嚴格,臺灣路型多元、路寬大不同,駕駛在過寬的斑馬線未必看得清楚另一端行人,不該單爲了執法方便考量,即便全面規範也應有配套。
淡江大學運輸管理系教授張勝雄也說,過去臺灣交通觀念是效率大於安全,現在要翻轉爲安全大於效率勢必會有陣痛期。用嚴格的執法標準雖有助養成駕駛人習慣,實務上還是可透過道路設計降低對效率影響,如調整車道、避免轉彎與直進共用車道在停等行人時,影響整體車流回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