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民衆出售自益信託房屋 往返稅捐與地政機關7次變4次

民衆出售自益信託房屋流程簡化減少舟車勞頓時間。(圖/翻攝自pixabay)

記者吳靜君臺北報導

爲了幫助民衆辦理稅務更爲簡便,財政部今(17)日發佈解釋,民衆出售「自益信託」的房屋,可以向國稅局分局或者稽徵所,同時完成查欠和契稅申報,未來出售自益信託的房屋,民衆往返國稅局、地政機關7次就可以縮減至各自2次,共計4次即可搞定。

財政部表示,對於自益信託的房屋,委託人與受託人同意終止信託,房屋就屬於委託人,如果委託人想要把房子賣給其他人、第三者,未來就可以連件向地政機關申辦登記所需、稽徵機關也可以同時辦理塗銷信託的登記查欠和契稅申報。

對民衆有多方便呢?財政部解釋,過去這類的房屋,民衆要終止信託,就得先塗銷信託,必須先到稅捐稽徵機關辦理查欠(是否有欠稅)、再向地政機關辦理塗銷信託;完成之後再向稽徵機關申請買賣房屋移轉的契稅,經過核發繳款書並且完成繳納稅捐後,再到地政機關辦理買賣移轉登記,等於買賣自益信託的房子,往返稅捐稽徵機關就要3次、地政機關則要4次,共計7次。

未來,上述的案件程序上可以民衆到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可以一次申辦完塗銷信託的查欠和契稅申報;到地政機關辦理塗銷信託和轉移登記,也可以一次申辦完成,所以往返稅捐機關和地政機關可以各降爲2次,共計4次,減少民衆舟車勞頓、物力人力成本

賦稅署說明,民衆出售自益信託土地,去年便已經解釋可以一起申辦查欠和申報土地轉移現值考量現在實務上,房地多爲一起出售,所以現在更精簡流程;不過,財政部也提醒,有些縣市的契稅是委託鄉、鎮、市區公所代徵,就無法使用這種便民措施。財政部表示,該解釋令即日起上路,民衆賣掉自益信託房屋就可以少跑好幾趟。